賭馬教授研發投注模式贏逾五千萬元 跟合夥人不和引發訴訟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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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於博奕理論、有「賭馬教授」之稱的中文大學統計學系教授顧鳴高(陳雯慧攝)

精於博奕理論、有「賭馬教授」之稱的中文大學統計學系教授顧鳴高,利用自己研發的方程式賭馬,結果被一名曾與他合作賭馬的外籍「金主」控告違反協議。高院早前否決外籍「金主」修訂申索陳述書的申請,「金主」不服高院決定,今申請上訴至上訴庭許可,案件押後裁決。

顧鳴高早前在上海復旦大學數學系畢業,及後赴美留學在哥倫比亞大學獲統計學博士學位。入稟狀指,2004年1月27日原告和顧鳴高達成書面協議,共同開發一個數學模型(Mathematical Model),用兩人的合夥生意上,並要求顧鳴高交出該數學模式,以及交出經數學模注投注的收益、禁止顧再用該模型繼續投注。

代表原告Bruce James Stinson的一方指,原告早前向法庭申請修訂申索陳述書,包括:擬擴大申索範圍,由雙方合作用來賭馬的方程式,擴展至從該方程式衍生出來的其他方程式,另要求法院接納多一名專家證人的意見,以及要求批准接納一份新加誓章,法庭卻以誓章延遲一天呈交而不獲申請;高院法官早前拒絕接納原告的申請。

原告陳詞指,訴訟雙方早已同意延遲一天才呈交誓章,但法官反駁原告從無取得法庭延期的命令,又無案例支持原訴論點,原告卻指即使延遲亦不會影響案件。原告又指,法庭毋須拒絕原訴的新加專家證人申請,反而可就證人供詞提出指引,才是較合適的做法,而要求被告一方交代賭馬方程式衍生出來的其他方程式,更涉及早前文件披露命令,故申請高院批准原訴上訴至上訴庭的申請。

對於原告指責被告顧鳴高沒有過去投注記錄,代表被告一方反駁,法院早前曾下令香港賽馬會披露被告的收注記錄,但在被告查詢下,馬會只有被告近期的投注記錄,沒有儲存被告所有資料,所以被告才未能披露此項資料,而非被告蓄意作出隱瞞。

案件編號:HCA 2352/2012

高院早前透露顧用程式贏得5600萬元

就開發程式合作問題,顧的「金主」早前已控告顧私下用該方程式賭馬,要求顧交代透過程式贏得的彩金。高院於今年二月的判決書中透露,顧在2011至2013年三個馬季內,已贏得五千六百萬元。

事件爭議由2004年起,原告Bruce James Stinson與被告顧鳴高合夥,研發一個賭馬程式,透過往績數據和方程式的數學模型,可以計算每場賽事各出賽馬匹的獨贏、位置、連贏和位置連贏的得勝機率。原告提供資金及尋找投資者,顧與團隊研發數學模型。雙方協議不可出售或與他人分享該數學模型。

不過,後來雙方不和,原告批評顧私下利用數學模型賭馬,出現拆夥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