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推兼拳打速龍警判囚1月 六旬漢上訴呈片段證無出拳 官押後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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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於去年1月在中環舉辦「天下制裁」集會,一名六旬漢涉在集會附近襲擊一名速龍小隊警員。他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1個月。他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今(17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提出現場影片作為新證據,指影片顯示當時情況和警員說法不符。惟控方反對接納該些影片為新證據,又指影片和指控吻合。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至4月15日作出裁決,期間六旬漢准繼續保釋。

上訴人施振英,早前被裁定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道與會所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A。

上訴人呈影片證未有出拳

上訴人的代表律師今陳詞指,涉案影片的內容與作供警員的說法不同。對於控方指控上訴人推警員的胸口,和揮拳打警員,律師指片中拍到上訴人被「义頸」街揮動手部,撥開警員,但未有出拳。

對於原審裁判官認為警員A和另一名警員作供誠實可靠,道出事實,上訴人律師指看過片段後,作供警員誠實可靠的說法站不住腳。律師又指,原審時未能取得該些影片,望法官接納為新證據。

2020年1月19日中環集會後出現警民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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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當天亂晒龍

刑期上訴方面,上訴人律師指原審裁判官未有考慮,上訴人在案中被打至頭破血流。律師又指,涉案的集會原本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惟法官指,警方之後要求解散,並指當天「亂哂龍」,花園道都站滿人。

控方認為影片角度未影到揮拳

控方代表回應時,反對將涉案影片列為新證據,指影片和審訊時使用的相片屬同一源頭,質疑上訴人一方在原審時未有盡力收集證據。控方又指,若法官是次接納該些影片為新據,日後的審訊辯方便不會盡力預備案件。

控方又指,影片內容是和指控吻合。至於揮拳,影片因角度問題而未能拍到。

控方續指,案發日有大型示威活動,上訴人走出馬路,阻礙警員驅散,質疑案情是否輕微,認為判刑非不合理。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A2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