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首席財務官挪用公司2500萬 稱壓力大買奢侈品減壓 囚80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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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連鎖拉麵店「味千」,其時任首席財務官劉家豪涉於7年間透過擅改公司的支票,挪用公司逾2500萬元。事件曝光,他被公司解僱,事件亦報警。他承認7項盜竊罪,法官今(1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劉在案中嚴重違反誠信,但考慮事後已全數還款,最終決定判他監禁80個月。

現年46歲的被告劉家豪,與妻子育有1子1女。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向上司招認,並已向公司全數還款。

涉案長達7年被盜金額大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愈來愈貪心和大膽,因此盜取的款項愈來愈多。法官又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涉案長達7年,被盜的款項金額大,惟考慮被告已還款,因此獲得減刑。

被告劉家豪(圖右)稱工作壓力大,7年來挪用公司款項逾2500萬。﹙資料圖片)

工作壓力大買奢侈品減壓

對於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發時因工作壓力而出現抑鬱問題,透過購買奢侈品減壓。而報告指被告患有躁鬱症。法官則指,本案中被告的精神問題不構成減刑理由。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其中一項工作,是就9名公司高層的薪金,開發支票,並讓執行董事潘嘉聞簽署。而自2013年起,被告會開支票讓潘簽署,並解釋涉款是公司的強積金供款。

擅改180張支票

惟被告於2012至2018年間,透過擅改180張支票,把合共2652萬多元存入其個人戶口,扣除其中約65萬元的薪金是屬於被告,他共挪用公司的2586萬多元。

於2018年12月,被告一度向潘指,公司或被黑客攻擊。惟他之後潘嘉聞承認,自已使用可修改的原子筆擅改支票犯案。公司於同月中解僱被告,事件報警。被告於2019年4月被捕,他並於同年底向公司支付約2900萬元,以賠償公司損失、相關利息和律師費等。

案件編號:HCCC3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