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曾蔭權未就林鄭或辭職作回應 案件押後至周一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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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在任內期間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裝修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繼續進行第三日提訊,繼續有大批傳媒在高院門外繼續等候。曾蔭權與妻子下午二時前已抵達法庭,有記者問曾對於有傳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下周四辭職,為參選特首做準備,曾沒有回應,曾太則面露微笑,聆訊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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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曾蔭權的妹妹曾璟璇,今日更早於中午一點前已到高院,並到高院大樓一樓的餐廳醫肚。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稱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交還AM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呈交數碼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及考慮李國章擔任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時,在無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
兩項「行為失當」罪名指,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時,在審批雄濤廣播多項申請時及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接受勳章時,均沒有向行政會會議等申報或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以及何周禮正為該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