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高投資風險」 百萬積蓄化烏有 全因經紀文件誇大「加料」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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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買保險都是想多份保障,但廉署去年共接獲35宗涉及保險公司的貪污投訴,為近4年新高。以往保險業的貪污手法,最常見的是由下線職員為求銷售額達標而賄賂上線,近年則轉由上線賄賂下線,以變相取得兩重佣金。保險業界內的貪污問題亦禍延至無辜買家,廉署曾接獲個案指,有投保人在簽買「高投資風險」類別保單時,無察覺到經紀在文件把部分資料誇大「加料」,結果近100萬元積蓄血本無歸,向保險公司追討慘吃閉門羹。

廉署去年接獲35宗涉及保險公司的貪污投訴,當中26宗屬可追查投訴。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指,個案主涉串謀詐騙、欺詐、偽造虛假文書、以欺詐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等罪行。他指由業界人士入職或轉職、銷售保單的過程,至保險索償都存貪污風險。

上線「射單」收下線回佣

雷家聰指,廉署留意到保險業的貪污案件有新趨勢,上線經理將自己成功賣出的保單,轉移至自己下屬名下,有關操作俗稱「射單」。雷解釋,下線銷售員若成功售出保單,公司會向銷售員當事人及其上線經理分別發放佣金。上線「射單」後,變相可收取下線回佣及公司佣金(overriding commission),較單憑個人追單收益更豐厚,而下線為求夠單達標「何樂而不為」,結果使公司有損失。雷補充,案例中涉及的保單「有真有假」,甚至有案例顯示,有上線為取得兩份佣金,而替下線付款簽買保單。

經紀行「射單」騙保險公司較高佣金

貪污奇招還有「跨行合作」,分別隸屬2間經紀公司的保險經紀私下互通,以騙取保險公司較高佣金。案情指,來自2間不同經紀行的兩名業務經理,同受保險公司委託銷售保單,惟2間經紀行可獲保險公司發放的佣金有差額,較高者比另一間可獲多近5成佣金。於是較少佣金的業務經理,將2間經紀行的文件混雜,瞞騙投保人下,將4份保單「射單」予可得較高佣金的另一間經紀行業務經理,欺詐佣金。最後2人被控4名欺詐罪,上訴後分別被判入獄20個月及10個月。

趁投保人不察覺 誇大職業收入

此外,廉署曾接獲個案是發現有投保的市民受損失。有投保人稱在購買「高投資風險」類別的保單時,無察覺到經紀在有關文件中做過手腳,包括誇大其職業收入,報稱為商人,作為普通「打工仔」的投保人又誤信經紀指,2年後可將保費連本帶利悉數取回,於是連續兩年支付約50萬保費,結果共100萬元積蓄化為烏有。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訴不果,獲對方回覆指,投保人當初在購買保單的「冷靜期」內,曾在電話錄音中向公司職員表示清楚所有內容,故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防止貪污處總防貪主任蔡健斐(左1)及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中),呼籲保險公司慎防貪污漏洞。(鄭秋玲攝)

留意空白欄位 核對公司、經紀名

雷家聰提醒,即使保單的相關文件複雜,為保障起見,應謹慎細閱,為防日後被人「加料」,尤其可注意有無空白欄位、核對文件上經手人的名稱與接洽經紀是否屬同一人、及文件上所載的公司名稱等,並切勿輕易在空白文件上簽署。當保險公司在售後「冷靜期」內致錄音電話時,要核對清楚及主動查詢保單細節。他指「好多時啲人就答清楚、清楚。」結果最後發現被瞞騙引致損失,便難以「不知情」為由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