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當避難所 露宿者炎夏潛入教室「歎冷氣」 判醫院令3個月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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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去年9月潛入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歎冷氣」過夜,其間偷取教師的餅乾充飢。

報稱露宿者的34歲男子,去年酷暑期間,四度潛入學校教室「歎冷氣」過夜,其間偷取教師的零食飲品充飢解渴,他早前承認4 項爆竊罪名,法官今判刑指,根據被告兩份精神報告透露,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告犯事只為尋找「避難所」,與一般入屋犯法或偷渡者進入村屋偷食物果飢不同,為了社會安全和他自身利益,決定按報告建議判他接受3個月醫院令,期間在小欖精神治療中心服刑。

35歲的被告蔡國然,接受判刑時一臉茫然。法官在判刑時提及,被告的父親仍在生,姊姊居於大角咀,被告自2000年初遇上交通意外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根據精神報告,被告自2001年已有精神問題,最後一次門診覆診是2013年6月。

被告蔡國然稱把學校當作避難所。(資料圖片)

官判刑考慮被告自身利益和社會安全

法官認為,為了被告自身利益和社會安全,較適做法是按報告建議,雖然表面刑期看似較短,但是解決被告犯案根源,而且根據法例,被告必須得到醫生批准才能出院,故判處被告接受醫院令3個月。

控方案情指,事發2016年8 月20 日早上,天主教福德學校的門衛巡邏時,發現多功能教室的冷氣機開着,遂入內檢查,當門衛想打開儲物室門, 發現房內有人,於是找人幫忙,但該人已逃去。

被告偷走老師餅乾和感謝卡

被告後來承認,在案發前一晚翻過學校大閘,從窗口爬入教室,喝了桌上的果汁後,在教室內睡到翌日清晨。

同年9 月,被告以相同方式潛入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的一間教室過夜,他開着冷氣,吃了教師桌抽屜內的餅乾,結果被告第三次到該校過夜時,在警方校園掃蕩行動中被捕,警員於其身上發現一包餅乾和一張給教師的感謝卡。

求情稱到教室「避難」

在警方警誡下,被告稱無家可歸所以到學校留宿,偷餅乾是因為肚餓,拿走感謝卡是為了寫字。

辯方律師早前透露,被告因曾遇上交通意外,看見車頭燈便會感到不安,故到教室「避難」,當他冷靜下來,感到肚餓和疲倦,於是留在教室內過夜。

案件編號:DCCC10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