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父涉為9歲親女「捽梘液」乘機非禮 父辯稱:幫女沖涼咋!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已離婚的中年侍應涉與9歲親生女兒到澳門旅遊時,連續2晚在酒店浴室趁女兒沖涼「捽梘液」,觸摸和擦她的胸部、下體和腋窩,歷時約30秒,女童告知外婆揭發事件。生父警誡下辯稱「幫我個女沖涼咋!」他否認非禮罪,案件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女童在錄影會面中憶述是父只穿內褲為她洗澡情況時,稱攪不清父在為她清潔還是侵犯,又透露當晚父與她同床而睡。
但裁判官最終接納被告可能真的只為女兒洗澡,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在九龍城法院否認非禮女兒。(資料圖片)

被告報稱侍應,40歲,否認2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26日及27日兩晚,在澳門一間酒店房間,非禮女童X。

被告去年3月與妻子離婚,法庭將管養權判給妻子,被告有合理探視權。案發當日被告、女童X和其他10多名親戚去年8月到澳門旅遊,被告與女童單獨住一間酒店房。

女童示範父如何擦她下體

庭上播出女童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女童憶述澳門旅行時,與生父同房,她自己入浴室沖涼,但「捽梘液」時忘記擦私人部位和腋窩,被告便觸摸她的胸部、下體和腋窩,歷時約20至30秒,她感覺有點不舒服:「覺得宜家係咪侵犯緊我?定清潔緊?」她又向女警示範生父當時如何用手掌抹擦她的下體。

女童續指,當晚生父沒有徵詢她同意,就與她睡在同一張床,又把腳跨過來搭住她的身體。翌日夜晚,生父只穿內褲進入浴缸,她先擦洗自己的私處,生父再度摸她,旅程完結後女童向外婆揭發此事。

女童認與父關係親密

辯方律師盤問時,女童稱與外婆同住,但生父每個月會探望她1、2次,放假會帶她去玩和逛商場,大家關係親密,生父亦會抱她和讓她「坐大脾」。辯方律師指,女童在整個澳門之旅都很開心,知道能與生父同房,更顯得很興奮,女童對此表示同意。

女童又承認,案發後向駐校社工揭發事件,起初只說父親「掂到」她,完全沒有提到「擦、捽和摸」等字眼,亦沒有提到被父親觸摸胸部。辯方質疑,女童到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才突然用「擦、捽和摸」來形容父親侵犯她,有可能是受駐校社工影響。女童坦言「唔係幾明」侵犯的意思,但學校常識堂曾經教過甚麼是性侵犯,所以她知道這個字。

外婆說女童稱忍得好辛苦才說出來

女童X的外婆下午作供,她憶述X向她投訴澳門旅遊時被父親摸下體,X曾說過:「我忍得好辛苦,先講你聽。」外婆說女童更要求她不要告訴母親。

辯方律師盤問外婆時,突然話鋒一轉,問她是否曾向X的姑婆開出條件,若被告一方可提供60萬元基金及每月6000元的家用給女童,就可以換取X銷案不再追究。

裁判官聞言立刻警告外婆,若她的答案有可能為她「自招嫌疑」,她可以拒絕回答。外婆最終拒絕回答。辯方乘勢問她:「同唔同意,今日係庭上冇講哂事實全部?」外婆猶豫近半分鐘,才小聲回答:「同意」。

控方庭上播放被告於去年9月被捕後,與警方所作的會面錄影,被告承認曾替女兒X搽梘液,並有觸撞女兒的私處,但只有一至兩秒及只是輕輕掃過,又稱他在女兒約2至4歲時,也曾替女兒洗澡,他知道女童懂得自己洗澡,但考慮酒店浴室屬新環境,怕女兒不懂開酒店浴室水喉,故才助女兒洗澡。對於遭女兒投訴非禮,他也覺得好奇怪。

裁判官認為控方對被告的指控,表證成但,但接納被告確可能只為女兒清潔,故裁定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KCCC5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