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症室醫生被指因忙拒做證人 醫生上庭道歉說:一場誤會
撰文:洪琦琦 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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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法院上周五審理一宗傷人案,負責治療傷者的急症室醫生疑拒收法庭傳票,沒有按時到法院作供,裁判官嚴斥市民不能因「工作至上」而漠視法庭命令,向醫生發出拘捕令,又指警員派票被拒時,應該將傳票「掟俾佢」。醫生今(2日)上庭向裁判官道歉,並解釋是一場誤會。裁判官提醒他法庭命令「不能掉以輕心」,但因案件已審結,不會再追究。
理由一:剛換手機電話卡
醫生李志坤今應傳召上庭解釋,稱早在審訊前2日已經寫好醫療報告,並準備好上周五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但當日他換了手機的電話卡,急症室護士又聯絡不到他,才錯過了警方要求他上庭的電話。
理由二:以為警員會再來派傳票
李醫生又解釋,他誤會了警員數日後會再回來,打算到時才簽票。李醫生自言在行醫生涯多次上庭作供,從未試過拒寫醫療報告,這次事件只是一時誤會。
官:公眾不應對證人傳票掉以輕心
裁判官練錦鴻澄清傳召李醫生上庭解釋,並非想「捉錯處」或懲罰他,法庭一向避免阻礙社會大眾的生活,特別是專業人士的日常工作。控方和警察已經盡量減低對證人的不便,對他們的生活影響已經是最低,但提醒他法庭有權迫使任何對案件有幫助的人出庭,公眾不應掉以輕心。
警員派票失敗收票自己保管
就案中警員派票失敗,竟收回傳票自己保管,練官批評警員處理不當。執法人員無權不派發法庭傳票,亦無權收回傳票,根據案例即使對方拒收傳票,警員向他講清楚後便可將傳票「掟俾佢」,而法律上該傳票仍然生效。練官最終撤銷拘捕令,李醫生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
記者於今早11時到將軍澳醫院觀察,發現急症室人頭湧湧,有逾100名市民正在等候區輪候,估計輪候時間隨時超過6小時,而登記處亦見排長龍,職員沒有休息機會,可見將軍澳醫院非常繁忙。
案件編號:KTCC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