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販失竊】僅准賣報章外12種物品 報販犯險賣違禁飲品頻被票控
再有報販失竊!旺角亞皆老街女報販今日(5月19日)被賊人偷去20條香煙,損失約一萬元。其實全港現時有400多個固定攤位(報紙)小販牌照,但報販需要遵守多條規例,包括攤檔的面積、出售的物品等。有報販指少了人買報章雜誌,生意難做,故挺而走險賣果汁、樽裝烏龍茶及罐裝咖啡等「違禁品」,最終被食環署警告罰款。有業界人士批評政策過時,希望署方盡快正視問題。
旺角報販黃女士稱,若歹徒存心偷竊,防不勝防,因此儲物櫃內即使只放飲品,仍雙重上鎖,香煙則更會加以掩藏,以免淪為賊人目標。她指,食環曾控告其檔口阻街及售賣違例飲品,如樽裝烏龍茶及罐裝咖啡,平均約每月收兩張控票,罰款由首次400元,以百多元幅度騰升至每次800元,她更聽聞有同業曾單次被罰款千多元。
但黃坦言報章雜誌已經夕陽,即使減價仍銷情黯淡,樽裝水及飲品頓成收入主要來源,即使屢被控告,仍無奈繼續違法銷售,但求三餐一宿。她續指,早前報販協會主席曾要求政府放寬條例,惟不被接納,令一眾報販倍感無奈。
業界曾倡議增加小販出售物種類
持牌固定報販可出售物品如下:紙巾香煙打火機香口膠糖果涼果電池原子筆樽裝蒸餾水小飾物利是封流動電話儲值卡
業界人士:食環署態度守舊 政策過時
香港報販協會營運總監林長富指,現時持小販牌的報檔除了賣報紙雜誌外,只可出售12款特定物品,例如電芯、樽裝蒸餾水及香煙等,但普遍客源不多,建議政府增加可販賣的物種。香港報販協會自去年起已與食環署開會,商討增加小販可出售物品種類,但他認為政府態度「古老石山」、政策亦已過時,應盡快檢視問題。
攤檔面積、貨品種類均有限制
根據資料,現時固定攤位(報紙)小販牌照,需要每年續牌及根據牌照的條文經營,例如攤檔的面積及出售貨品種類,違者有機會被罰款。另外,若持有的小販牌照是在該日期前簽發,倘若牌照的持牌人去世而被註銷,持牌人的「直系家庭成員」,即是持牌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可在持牌人去世當日起計一年內,提出「繼承」牌照的申請;至於「轉讓」牌照申請,持牌人須提出為本署所接受的理由,例如如健康欠佳或年事已高,申請「轉讓」小販牌照予其「直系家庭成員」的一名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