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希泳被指已死 債主決續追討4600萬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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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尖沙咀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上周由其遺孀、央視女主播劉芳菲獲法庭批准,委任一名律師擔任劉希泳遺產臨時執行人,但劉生前捲入多宗錢債糾紛,其中一間債主公司今在高院聆案官,表明繼續向劉的遺孀追討4600萬元債務,並獲准將案件押後7月24日再訊,以准備相關文件。
原告寶萬創富有限公司,被告劉希泳。被告一方沒有派人出席,原告代表,上周收到被告遺孀的信件,並會將遺孀列為被告一方,亦知悉遺孀於上周四向聆案官委任臨時遺產執行人的申請,表明會繼續向被告一方追債,需時押後已辦理合適文件,並獲法庭批准。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3年4月5日與被告達成貸款協議並簽約借出一筆為期一年的1.5億元貸款予被告,年息是36厘。但被告至今仍欠原告約3500萬元本金和1100萬元利息,原告要求高院下令被告清繳所有欠款和利息。
案件編號:HCA 76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