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司法覆核|李亦豪走亡夫未竟之路:終於有人肯定我們的苦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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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同性婚禮還是「新聞」,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在英國結婚,香港教堂行禮、補辦酒席,接受傳媒訪問,宣揚平權。之後公屋居屋被「迫遷」,吳翰林入稟司法覆核,為捍衛那一頭家。到2020年12月,吳翰林不敵抑鬱症輕生,圍繞着李亦豪的,是接替亡夫一系列的官司。
2023年10月,上訴庭就「居屋案」和「遺產案」,駁回房委會和律政司上訴,即維持吳翰林一方勝訴,李亦豪帶着判詞到吳翰林墓前:「法庭終於見到,你受的苦,是真真實實有發生過的。」他確切感受到歧視的樣子,不是暴力與欺凌,而是隱形地將他們從一直運行的社會系統中排除出去。受訪時他說不出勝利,結局也如他預言,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亡夫未竟的官司,未到終點,他還要走下去。

性小眾平權司法覆核・專頁|多宗案件終極勝訴 仍有訴訟待終審

李亦豪(Henry)的丈夫吳翰林(Edgar)當初就居屋居住權和遺產繼承權司法覆核,就是希望保護他們的家。吳翰林離世後,李亦豪獨自一人與兩隻貓同住。(黃寶瑩攝)

贏的距離

「那個星期日搭巴士,無緣無故就哭了,因為我在回想那宗案件,當中真的發生了很多事情。」李亦豪回想多宗官司的背後,只是簡單的一個訴求,就是希望與丈夫吳翰林一起住,縱使贏了第一仗,上訴庭駁回房委會和律政司上訴,算是贏了第二仗,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判決未有結果,但「一起住」這個訴求,已經不能實現。因為在官司期間,吳翰林不敵抑鬱症輕生。

亦因如此,在今年10月,上訴庭駁回「居屋案」和「遺產案」上訴,朋友恭喜他贏了的時候,他亦感受不到勝利的喜悅,「真的贏了的時候是,我見到其他人很開心,但好像跟那些人很遠。我明白為何大家很開心,但自己未感覺到贏的感覺,覺得與贏的距離很遠,說不出『贏』這個字,因為本身想一起住也住不了。」

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在英國註冊結婚,2017年11月5日,他們在香港補辦婚宴。(黃寶瑩攝)

讓人看到

李亦豪和吳翰林的故事,要從2017年說起。那一年他們相戀五年多,就在農曆大年初一,二人在英國結婚,同年11月5日,吳翰林生日當天,二人在香港教堂行禮、補辦喜酒。

在香港結婚那天,《香港01》記者到場採訪和拍攝,吳翰林當時受訪時笑說,並非為了倡議平權才結婚。

因為我真的愛你才跟你結婚,但又可以順便教導公眾,何樂而不為。讓其他基督徒、甚至全香港人看到,兩個人的愛很簡單,很值得慶祝的,這已經很好。
吳翰林(Edgar)2017
2017年11月,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婚後接受《香港01》訪問。他們希望透過傳媒訪問,宣揚愛無分性別。(黃寶瑩攝)

相容

回想當年的婚禮,李亦豪說對於亡夫來說,有多一重意義,「Edgar是天主教徒,我們又找到一個教堂可以行禮,對Edgar來說是很重大的意義。可以在教堂、在天主面前立誓,他想告訴其他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同志和教徒這兩個身份是可以相容的,也不需要經常打架。」

2017年,吳翰林(Edgar)和李亦豪(Henry)婚後住在公屋,未幾被人持續投訴。(黃寶瑩攝)

投訴

開心背後,是舉報的開始。吳翰林原本繼承父親的公屋單位,婚後與李亦豪同住,「總之就是結婚那一段時間,就開始收到投訴。一男一女就可以在這裏居住,但兩個男生或女生,結了婚都不可以在這裏居住。有人來敲門投訴,也無從辯駁。管理處職員說,不是只投訴一次,而是每隔幾個月就會跟進,積極、有系統地投訴。」

驚恐

李亦豪至今都不知道投訴人的身份,但那時就算聽到鄰居的腳步聲,也令他們驚恐。「我們的第一個本能的反應,就是不想打官司。當時就想不如用綠表買居屋,於是天真爛漫地,沒有問過任何法律意見,退了公屋、買了居屋。」

天真

李亦豪買了居屋後,與律師閒聊才知道,原來居屋的住戶政策,與公屋一樣,「那時候就有點覺得算了,債就背負了,也有三年印花稅綁住,遲早有一日投訴人有會有辦法知道我們住在哪。迫於無奈入稟了第一個司法覆核官司。」

2017年,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當時相識拍拖五年後結婚,二人在英國註冊。(黃寶瑩攝)

不敵抑鬱

2019年10月及11月,吳翰林分別就居屋及繼承權申請司法覆核,即「居屋案」及「遺產案」。2020年9月,高院就遺產案判決,裁定吳翰林勝訴,律政司提出上訴。居屋案未開審、遺產案上訴仍待處理之時,吳翰林在2020年12月不敵抑鬱症輕生。

吳翰林(Edgar)離世後,丈夫李亦豪(Henry)與他的連繫,剩下一對貓、一間屋和一堆官司。(黃寶瑩攝)

淌血之時

李亦豪心中的傷口仍在淌血之際,就要面對他的第三宗官司——「身後事案」。「去到殮房,核對完身份證,職員就問我,與死者是什麼關係。我說我與吳翰林在英國有合法婚姻。當時法醫第一個反應是,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有沒有其他家人可以處理身後事。」

李亦豪就處理身後事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配偶定義,政府澄清無差別待遇,雙方同意撤案。他亦成為吳翰林司法覆核官司的替代申請人,走亡夫未竟之路。

2017年,李亦豪(Henry)與吳翰林(Edgar)婚禮,二人準備進場前,偷窺晚宴情況。(黃寶瑩攝)

替代框架

本身在機構擔任律師的李亦豪,認真審視每一庭的陳詞。居屋案一審勝訴,另一名男同志Nick Infinger入稟的公屋案亦勝訴,不過房委會均上訴,連同遺產案,均待岑子杰就同性婚姻司法覆核終審判決後,上訴庭才會頒發裁決。

2023年9月5日岑子杰案終審判決「部份終極勝訴」,即香港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但港府需兩年內為同性伴侶關係設立替代框架。上訴庭亦在10月,就公屋案、居屋案、遺產案,駁回房委會和律政司的上訴。

2023年重陽節,李亦豪(Henry)帶着上訴庭關於同志平權司法覆核居屋案、遺產案的判詞,拜祭亡夫吳翰林(Edgar),為墓碑重新上色。(勞顯亮攝)

拜祭

李亦豪帶着判詞到吳翰林的墓前,告訴亡夫勝訴的消息,亦為已經褪色的碑文重新上色。

裁決一直都跟身,很想帶裁決對他說,法庭終於見到你受的苦,是真真實實有發生過的。
李亦豪(Henry)2023

「那個歧視雖然是間接,但已經與直接沒有分別。因為房委會想阻止同性伴侶,申請居屋及住在裏面,其實是間接地承認,是想趕我們走。我們只是在自己家中住,但房委會說不可以。」李亦豪說。

李亦豪(Henry)逐句細讀上訴庭的判詞,判詞提及差異對待,是「unacceptably harsh burden」(不能接受的殘酷負擔)。(黃寶瑩攝)

不能接受的殘酷負擔

判詞用複雜的法律用語,李亦豪說,提及「懲罰」和「阻嚇」兩個元素,「有什麼要罰和阻嚇?就是罪行和失當行為。所以我無法不去想,是不是不喜歡我,到覺得我像犯法一樣。」

遺產案的判詞,提及差異對待,是「unacceptably harsh burden」(不能接受的殘酷負擔)。

法庭說是如果不受到保障,是不能接受的殘酷負擔,這是我們確確實實經歷過的,終於有人肯白紙黑字肯定我們的苦。
李亦豪(Henry)2023
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黃寶瑩攝)

罪人?

吳翰林的苦,除了白紙黑字,還有他背後的掙扎。作為虔誠的天主教徒,吳翰林2017年婚後受訪時,道出他對「罪人」的思考:「我的教會天主教會,對於我的同性婚姻很不悅和不滿。」

每一個人都有「犯罪」,但為什麽唯獨同性戀或同性婚姻,他們眼中我這個所謂的「罪」,無端端被單獨挑出來。但我覺得天主依然這麼愛我們,因為天主愛世人、神愛世人,而世人是包括同志的。
吳翰林(Edgar)2017

李亦豪亦如此理解吳翰林的苦:「Edgar離世時只有33歲,很年輕,他有時面對很多⋯⋯他很小的時候,告訴社工喜歡男仔,社工竟然告訴家人、老師,他被踢出櫃。我們結婚,教會踢走他,很大壓力。」

其實我覺得他很苦,他的每一個故事都可以拍一齣戲,一個悲情的劇,但他發生了好幾次。
李亦豪(Henry)2023
這張婚照是李亦豪(Henry)最喜歡的,他從家中的照片牆取下,帶去拜祭吳翰林(Edgar)。(黃寶瑩攝)

殘忍

兩個身份共存,為何會有衝突?李亦豪反問:「他從小到大都是天主教徒,從小都大都是同性戀,即係左右手,一是同性戀者,一是天主教徒,如果兩隻手經常打架,要選一隻砍掉,其實很殘忍。對於教徒、社會或是一個議題,但對於吳翰林來說,是他每日的生活。」

李亦豪(Henry)反問,為何每次人生大事都要上法庭,接連多宗司法覆核官司,令他覺得心很累。(黃寶瑩攝)

歧視的樣子

自吳翰林離開後,處理官司成為李亦豪閒暇時的唯一事務,受訪時房委會、律政司還未決定上訴,他懸着的心還未能定下來。「其實我們這次遺產案,是第七次類似的案件。第一次是QT案,接着是梁鎮罡案,跟着是公屋案、居屋案、遺產案,後來就是岑子杰案。Edgar走了之後,身後事被阻撓做不到,再有身後事案。剛剛說六宗都是勝訴,就算是岑子杰案『部份勝訴』,也是很大的勝訴,因為會有同性伴侶締結的框架。」

李亦豪的感受是「心很累,因為每一次人生大事都要上法庭。」這也讓他看到歧視的樣子。

其實我自己都沒有想過,原來歧視就是這樣子。我經常都以為,看外國的新聞、電影,提到同性戀、提到歧視,是被欺凌,最後被打死或自殺,是很暴力的畫面。但原來歧視是可以很隱形。那個『排外』,變相認為Edgar是一個,無人無物、孤獨終老的人,但這個不是事實,吳翰林當日是我的丈夫,到今日、永遠都是我的丈夫。
李亦豪(Henry)2023
2017年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結婚,那時二人從未想過要走司法覆核的平權路。(黃寶瑩攝)

未完

2023年11月8日及14日,房委會及律政司,分別就公屋案、居屋案和遺產案上訴至終審法院。李亦豪將要繼續面對官司。

如果那個官司突然間完結了,我是有點不知何去何從的。但我會很開心如果我可以完成官司,可以為吳翰林完成他的遺願。其實他的遺願很簡單,他想做一個普通人,想跟普通人一樣,有自己的家和家人,自己的家可以留給伴侶。
李亦豪(Henry)2023

記者:勞顯亮
影片:楊凱力、勞顯亮(2023)
   曾梓洋(2017)
硬照:黃寶瑩(2023、2017)
剪輯:蕭堃桁

李亦豪(Henry)仍住在吳翰林(Edgar)離世前二人一同居住的單位。(黃寶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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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風雨下的同志遊行。(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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