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串謀銀行推銷員 造假糧單申請信用卡共11人被捕

撰文:潘安奇 余睿菁 洪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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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四名疑犯被押返警署接受調查。(洪琦琦攝)
詐騙集團以虛假入息證明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洪琦琦攝)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早前接獲線報,指有人利用虛假資料申請信用卡,4月中展開「洪流」行動,掌握線索後採取行動,昨日(6月17日)在全港多個地方,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了11名男女,並將他們帶回警署扣查。行動中亦撿獲大量虛假文件、5部電腦、4張信用卡、11部電話、9,000元港元、約1,500元人民幣、折合約8,300元港幣的外幣。行動仍在進行。被捕人士為5男6女,年齡介乎23至49歲,部份人士有黑社會背景。七名年齡介乎23至34歲的男女,涉嫌於今年4月至5月期間,以真正個人身份,但使用虛假的工作及入息證明,向一間銀行成功申請多張信用卡,並獲得該銀行批核合共近100萬元的信貸額。他們以涉嫌「串謀詐騙」及「行使虛假文書」被捕。另外兩名31歲姓譚及43歲姓黃的被捕人是銀行信用卡推銷員,他們涉嫌串同其他被捕人士,協助批核他們的信用卡申請。另外一名26歲姓陳,相信是集團主腦的女保險經紀及一名49歲女子即負責提供假文件予申請人。四人以串謀詐騙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據知,2名信用卡推銷員四出上門推銷信用卡,認識到26歲姓陳主腦,她是一保險公司經理,眼見下屬的月薪低,不能申請信用卡,遂以一間已報廢的公司編寫各人的入息證明,提供予下屬申請信用卡。如成功申請信用卡,2名推銷員可獲佣金,但未有證據顯示二人可在事件中額外獲得其他利益。而信用卡已被堵截,並未使用,相信銀行方面未有損失。陳天柱提醒初投社會工作的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又指行使虛假文件,最高可被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