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警區偵破80宗網上騙案 拘捕122人涉騙款逾$9,100萬

撰文:馬耀文 鄭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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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起,黃大仙警區由2月18日至3月13日,一連25日進行代號為「破標」的打擊科技罪案及騙案執法行動,偵破80宗案件,當中包括網上購物騙案、網上投資騙案、網上求職騙案、低息貸款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等。行動中,警方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拘捕122人,涉及騙款約港幣9,146萬元。

黃大仙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主管岑思朗偵緝督察稱,科技罪案及網上騙案,於近年持續上升趨勢。他指,黃大仙警區去年進行多次反科技罪案及騙案的執法行動,一共偵破276宗騙案,拘捕209人。
警方指,在今次一連25日的行動中,警方共拘捕 122人,包括80男42女,年齡介乎19至80歲。當中佔一半被捕人士報稱無業,其餘報稱外傭、司機、侍應以及家庭主婦等等,全部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罪。而122名被捕人中,5人是電話登記使用人,其餘117人全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警方調查後發現,80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中,涉及受害人共有256人,包括116男140女,年齡由18至89歲,單一損失金額由1,160至1,220萬不等,當中接近3成受害人受騙於網上購物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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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到,最大宗是投資騙案,共 8名受害人,他們於去年3月至4月期間,經社交平台認識騙徒,誘使投資內地股票,共向23個傀儡戶口轉帳1,220萬港元。

另外,其中一宗網上購物騙案,涉及超過20名受害人。受害人於不同網上購物平台見到騙徒帖文,聲稱以低於市價出售時下潮流的模型。受害人按騙徒指示,轉帳共超過130萬元,騙徒隨即將騙款轉走以償還私人債務。受害人因遲遲未能收到貨品始知被騙而報警。案件中,警方拘捕與案有關的一名主腦,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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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宗網上購物騙案,涉及超過35名受害人,他們於不同網上社交平台見到一個像真度高,模仿旅行社的專頁,聲稱可以平價購買酒店套票。受害人按指示分別向兩個傀儡戶口轉賬超過7萬元。警方拘捕兩個傀儡戶口持有人,透過資金流向分析,發現這些傀儡戶口於短時間內有大量資金進出,將會循洗黑錢角度跟進調查。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個別案件,騙徒向騙案的受害人訛稱提供法律意見而協助受害人追回騙款,之後騙徒以各種藉口引誘受害人再作出轉賬。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相信這些毫無根據的言論,避免墮入騙徒陷阱,受到雙重損失。

警方提醒巿民,網上購物要注意:

(1) 光顧官方平台或信譽良好賣家:選擇各類品牌的官方銷售渠道或網上購物平台,確保網頁或帳戶是真確及獲官方認證,以避免虛假銷售廣告的誘惑。

(2) 謹慎審查銷售廣告或帖文的內容:如果廣告看起來過於誇張、格價過低或缺乏詳細銷售條款,那可能是一個警示信號。

如有任何懷疑,請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 查詢,亦可以使用警方守網者網頁及下載防騙伺服器手機應用程式,輸入相關資料,例如可疑的電話號碼、社交平台帳戶名稱、銀行戶口及轉數快帳號等等,以評估有關騙案或網絡安全的風險。

另外防騙視伏器手機應用程式於上月26日新增三大功能。包括:

(1) 可疑來電警示:自動檢查來電,若來電涉嫌詐騙和網絡風險,會即時發出警示提醒;

(2) 可疑網站偵測:自動將你瀏覽的網站與防騙視服器的資料庫作對比,如偵測到潛在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會即時發出通知;

(3) 公眾舉報平台:舉報可疑網站及電話號碼,共建風險來源數據庫,降低用戶受騙風險。

警方強調,市民切忌將銀行戶口借出、租出或出售給他人,用於處理來歷不明的資金。這樣是同樣干犯洗黑錢罪名。任何人協助詐騙集團或涉及任何相關的詐騙行為,都有可能觸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16A條「欺詐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傀儡戶口持有人,有可能觸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25條「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監14年以及以罰款500萬港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