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警員「放蛇」揭餐廳涉無牌賣酒 檢$3.6萬酒類飲品拘2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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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長沙灣分區雜項調查隊17日晚上約9時展開行動,派員喬裝顧客,其間發現保安道一間餐廳懷疑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經初步調查,一名32歲本地姓謝男子及一名28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罪名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警員在行動中檢獲市值約3.6萬元的酒類飲品。
警方強調,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