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冚通菜街單位「毒品飯堂」 1主持人及3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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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29日)在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通菜街一單位。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內拘捕一名42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案件將於明日(30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一名本地男子和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6至63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他們已被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人員在該單位內共檢獲約4.9克懷疑可卡因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5,1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
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