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黃大仙環鳳街賣淫場所 拘兩本地女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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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周一(11月25日)晚上約7時,突擊搜查環鳳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行動中,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38歲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單位內另一名46歲本地女子,亦涉嫌「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被捕。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查。警員在行動中檢獲按摩油、一次性床單及毛巾等證物。

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拘捕兩名女子。(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