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街市店舖遭爆竊失$2000 警查天眼即晚拘男賊 起回大量硬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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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4日)11時07分接獲報案,指葵涌街市一店舖內有搜掠痕跡,懷疑遭爆竊。警員到場發現店舖收銀機被打開,經初步點算後,該店共損失約2,000元現金。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今晚約7時,在葵涌邨拘捕一名48歲姓高本地男子,他涉嫌爆竊,正被扣查,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繼續跟進。行動中,警員檢獲被捕人懷疑犯案時身穿的衣物,並起回大部分贓物,包括大批硬幣。
警方呼籲餐廳和零售商店應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鎖好門窗等,亦都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在商舖內。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針對性巡邏,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