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姿勢】警押重犯槍口向地 保安運珠寶長槍指天 專家評優劣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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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涉嫌參與上月4.5億日元劫案的印度裔男子文子星(Ramanjit Singh),今再被押至法庭應訊。警員荷槍實彈高度戒備,有眼利網民發現,警員持槍的姿勢,與前日後去逾200萬元珠寶後加強保安的解款員有所不同,前者槍口向下,後者則槍口向天。到底哪種姿勢才是正宗?香港01記者向槍械專家查詢,對方指兩種均是標準的姿勢,不過槍口向下,則更適合應用在香港鬧市。
今日上午,九龍城裁判法院外,多名持雷鳴登霰彈槍及MP5衝鋒槍的警員,槍口向地的在法庭外站崗戒備,以確保押送疑犯及提訊過程安全。另外,香港01記者到珠寶公司林立的紅磡民樂街視察,發現解款員手持雷鳴登霰彈槍執勤時,均是槍口向天。
護衛持槍姿勢跟美警相同
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指,護衛員持槍指向天是傳統姿勢,美國警察也會使用這姿勢作戒備,在當地使用並沒有不妥,要用槍時先將右手拉高,令槍肩托底,左手自然提起。不過,香港人口密集,高樓多,如槍經上膛,槍咀指天則不太理想。因槍已上膛,保險掣打開及手指扣著扳機,則有機會走火。走火一刻,槍咀指天、指人或成水平角度的話,就有造成傷人危險。
另外,護衛員並沒有在槍枝加上戰術肩帶,有機會阻礙工作之餘,甚至容易因分神而遺失槍支、跌槍或被搶等等。過往亦不時有「C牌」護衛員(即解款員、銀行護衛)遺失雷鳴登槍的事件。至於警員持槍指地的姿勢,則是近十多年流行的概念,將槍肩托底部貼近腋下,槍咀向下,當一旦需要使用時,只須將弱手(即托著握把的手)抬起,整枝槍已經可以「上膛」隨時發射,效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