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台灣直撃】雙城突發採訪記 台警人味濃願現身說法

撰文:鄧栢良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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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真理、正義存在?」台灣檢察官的一句話,深深震撼了香港01記者。20歲港女潘曉穎在台被殺,屍體被棄荒野近月,原本正值桃李年華,轉瞬卻已撒手塵寰,不禁令人唏噓。鐵證如山的證據擺在眼前,但礙於港台的司法制度,涉案疑犯卻仍無法引渡返台受審,正義無法彰顯,亦無法還死者一個公道。記者為深入報道,幸有台警大開方便之門,將可提供的資料傾囊相告,讓記者一步步接近事件真相。相反,記者在港卻難以享受這「福利」,只能在旁敲側擊下,才能取得一些寶貴的資料。

疑犯在港被落案控告兩項盜竊罪名及一項處理贓物罪。(資料圖片/賴南秋攝)

港警披露案情相對簡單 傳媒等候回覆需時長

在香港,前線警員辦理案件,資料往往都要先上報,再經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統一發放,美其名為向公眾提供可靠的資訊及保障私隱,但同時亦有審查、「扣料」之嫌,有礙公眾知情權。我們在香港採訪罪案,向在場辦案的警員查詢案情時,往往只能獲得一句「問返PPRB」或「案件仍在調查中,無可奉告」等典型回覆了事,令記者相當氣餒。而一般透過警察公共關係科獲得的回覆,除了相對需時,內容都是相對簡單,缺乏事件細節。
 

台警願意將可告知的資料,如辦案過程及遇到的困難等等,鉅細無遺地告知記者。(資料圖片/魯嘉裕攝)

前線台警面對記者提問表現大方

但記者來台採訪多日,當地最前線的警員卻表現大方,面對記者的提問,甚少表現得左閃右避、仿似如臨大敵。相反他們大多願意將可提供的資料告知記者。當然警員在受訪時,對較機密、涉及私隱或需要保護的資料會有清晰的界線,但例如在講述辦案過程、遇到的困難、如何發現疑點等,他們都會適度回應,沒有打從一開始就拒記者於千里,否則報導中便很難出現第一個接觸潘父的警員侯育仁、第一個發現疑點的邱聖展的故事了。
 

檢察官「人味」的說話撼動記者的內心。(資料圖片/魯嘉裕攝)

體制之下台警、檢察官遮掩不住的「人味」

在與不同警員溝通時,氣氛亦頗輕鬆,他們樂意講述辨案時的心路歷程,採訪都相對順利。另外我們亦與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進行訪問,擔任檢察官多年的他,眼見這宗難以執法的罕見案例,同樣道出『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真理、正義存在』的感言,令我們真正感受到體制之下的那份「人味」。他們希望能早日抓到兇手,查出事件的真相,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台警摸黑在棄屍現場搜證。(資料圖片/魯嘉裕攝)

知情權與傳媒把關拿捏需有分寸

然而採訪過程中,除了感受到傳媒應有的知情權,亦體會到隨之而來,應如何將資料把關的責任。案件於3月13日傍晚時份,最先由台灣傳媒披露男疑犯於香港落網,並已向香港警方招認上月於台灣殺死女友後棄屍,隨後案情於一夜之間急速發展,包括兩人當時入住、疑為兇案現場的旅館閉路電視片段曝光,其後疑犯向港警供出棄屍地點,收窄台警的搜索範圍並成功尋回屍體,及死者父親現身認屍等等。當晚起,港台傳媒均鋪天蓋地報導案件,部分傳媒將死者及疑犯的樣貌、疑犯全名等資料公開。

涉事旅店提供CCTV,成案件重要線索。(資料圖片)

公開外貌名稱 或造成二次傷害

記者於事件曝光翌日到達台灣,並前往涉事旅館了解,惟旅館東主一知悉記者身分,拒絕受訪兼即時要求記者離開。昨日旅館發聲明,指於事件中有傳媒以慫動言辭報導,並公開旅館外貌與名稱,令其聲譽及生意大受影響。事件令人反思報導者於報道真相、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同時,亦應顧及案中不同持分者的私穩,如旅店東主本着道德責住提供錄影片段,反令旅店陷入危機,實非眾人所願;亦例如女死者的相片,被部分傳媒在未經任何遮掩下刊登,做法或會對其家人造成二次傷害。引申至處理日常於本地發生的案件,報導者亦應時刻提醒自己在保護真相及私隱兩者之間的平衡。

涉事酒店大受影響,生意一落千丈。(資料圖片/鄧栢良攝)
20歲少女與男友往台灣歡度情人節,卻命喪異鄉。(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