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證奪產】犯案細節曝光 四眼主犯兩到中資銀行提款轉賬買金條

撰文:魯嘉裕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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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1歲翁因遺失身份證而被盜走近600萬家財,警方今日發相追緝四賊,其中案件細節及犯案經過曝光,男主犯於兩日內冒充事主分別到銀行及金行,提走19萬多現金及轉帳570萬買金條,三名同黨則分別曾出現於銀行及街上接應。銀行業人士指出,現時提款程序除了需要身份證核對,職員亦會核對來者相貌及簽名,相信疑犯是知道事主的資料,否則難盜走巨款。

主犯懷疑在一間金行訂金。

犯案經過曝光 男主犯扮事主提款買金

61歲的男事主於去年報稱遺失身份證後,被疑犯利用其身份證冒充到銀行提款及轉走巨款,案件細節及犯案經過曝光,據了解,案中主犯身穿運動外套,戴著眼鏡,他先於6月13日下午,跟另一名疑犯到中環皇后大道中一間銀行,冒充事主提取6萬元。

老千小試牛刀得手後,其後於6月14日上午,主犯先到油麻地一間金行訂金,再到彌敦道另一間銀行提取13萬5千元,並轉帳570萬到金行戶口;下午疑犯再回金行取走17條各重1公斤的金條。四名被警方發相追緝的賊人中,主要為一名50至55歲的華裔男主犯,負責扮成事主到銀行及金行辨理手續,另外三人則分別從旁照應及於街上協助主犯交收。據了解,涉案的銀行為一間中資銀行,記者晚上到該分店查看,發現銀行的佈局跟警方發放的CCTV相片環境相似。

憑身份證、樣貌、簽名過三關盜款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理事兼發言人鍾逸傑指,每間銀行有嚴謹及專業的流程處理提款程序,按不同戶口種類或指引,決定提款時是否需要提款卡或存摺,而身份證只是其中一個核實身分的程序,另外職員還會核對來者樣貌,以及需要核對簽名式樣。鍾指銀行職員一般要受辨識資料如簽名筆迹等培訓,因此相信疑犯是知道事主的其他資料,認為若只憑執到身份證便能盜走事主巨款有難度。

籲市民失證後盡快通知銀行

鍾又指轉帳款項所需的程序亦類似,而因應不同銀行規定,可能會要求提款者提供其他資料核對,如登記地址、電話等。鍾逸傑建議市民若遺失身份證,於報失後亦可盡快通知銀行避免再被人盜用。另外疑犯於犯案時提走19萬5千元現款,鍾逸傑指銀行櫃位提款有別於提款機所設的上限,櫃位提款上限因應戶口於開設時的條款或有不同,而顧客亦可以自定戶口提款上限,銀行對應不同銀碼或會有不同流程處理。

梁先生指亦未聽聞有顧客提出另類的付款方式,或行家接受轉帳及到金行取貨的做法。(潘安奇攝)

金行:難以置信 未聽聞轉帳後取貨做法

另外,疑犯以轉帳方式將約570萬轉到一間金行戶口,其後提走17條金條。一般金條每條重1公斤,價值約33萬,和盛金行負責人梁先生表示,他們平日的做法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金行在顧客面前數現金確認,他認為這樣交易「最公道」;即使是銀行本票,亦沒有現金般「穩陣」,更不用說轉帳。

梁亦未聽聞有顧客提出另類的付款方式,或行家接受轉帳及到金行取貨的做法;一般而言,金行的金條現貨也不多,不會短時間內有多條價值總共數百萬的金條可供交收。對於是次事件,梁認為難以置信,幾百萬不是小數目,難以相信有人單憑一張身份證便可以取走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