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駕九巴・有片】擅開巴士撞壆走人 警揭兩16歲仔接力揸大膽車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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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22日)凌晨2時半,一輛停泊於樂富邨樂富巴士總站的雙層九巴,疑被兩名賊人偷上巴士及駕駛遊巴士河,駛近10公里後,巴士在葵涌貨櫃碼頭失控狂撼路中花槽石壆,巴士車頭被撞毀,兩人棄車逃去無蹤。事隔三日,兩名「揸大膽巴士」的「偷車賊」落網,原來,他們是兩名在黃大仙區內讀中學的16歲巴士迷。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調查案件後,今日在區內拘捕兩名16歲男學生。(王譯揚攝)

兩中學生涉六宗罪被捕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翻查閉路電視及調查後,鎖定兩名犯人。今日清晨6時半及下午3時半,在黃大仙區分別拘捕兩人,他們皆是16歲男學生,分別讀中三及中五,就讀黃大仙區兩間不同的中學。兩人自少相識,皆是巴士迷,非常喜愛巴士。他們涉嫌「未經授權擅取交通工具」、「刑事毀壞」、「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無有效第三者保險」,以及「交通意外後遇事不報」的六宗罪名被捕。他們仍被扣查。

兩人皆曾駕駛涉案巴士

警方調查所得,被捕兩人皆有駕駛涉事巴士,他們曾經停車及接力駕駛。警方仍在調查兩人偷車駕駛動機,會循一時貪得意的方向了解。涉事巴士並沒有安裝閉路電視,亦無任何人士目擊事發經過。警方正與九巴了解兩名犯人如何開車,以及日後如何改善巴士的保安。據了解,不少巴士迷會在巴士車長旁觀察駕駛方法,不排除因此學懂開車及駕駛。

黃大仙警區刑事組總督察王爾威提醒,如果因一時快感,無牌駕駛大型車輛如巴士在公路上行駛,是極危險之舉。是次幸只毀石壆及巴士,未有導致人命傷亡,是不幸中之大幸。任何人妄顧他人安全,無牌駕車,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極不負責任。警方譴責此類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盜竊條例,任何人未經授權擅取交通工具,一經定罪最高刑期為七年。

近年巴士被擅取,甚至偷車駕駛的事件不時發生,犯案者大多是年輕人。2013年6月,一名15歲職訓局男學生是超級巴士迷,他涉於大圍站公共運輸交滙處,駛走一輛雙層巴士,期間有私家車司機目擊,質疑「車長」太年輕,於是報警。少年承認偷車、無牌駕駛和盜竊等共九罪,遭還柙三周。最終法庭判他感化一年,一年內不可考牌。

2015年4月,網上一張自拍照中,一名疑為巴士迷的15歲少年,疑以百合匙偷偷打開巴士車門,並坐在司機位自拍。九巴就事件報警求助。

2017年7月,凌晨時份,在觀塘碼頭巴士總站一輛停泊在落客區的雙層九巴的引擎開啟,一名15歲少年在車旁,有九巴工程部職員行經,懷疑他偷駕巴士,少年逃去無蹤。警方調查後發現車尾蓋打開,懷疑有人按緊急掣啟動引擎,登車駕駛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