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布抺碗博炒 外傭僱主四度中伏 海關馬鞍山搗中介拉人

撰文:彭愷欣 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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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𠵱家香港人生仔可以冇老婆,但唔可以冇菲傭」,藝人黃子華的金句道出了多少港人的心聲?本港有超過35萬外籍家庭傭工,外僱中介公司的好壞決定了所請工人的質素,若不幸遇上不理想的工人,隨時貼錢買難受,Janice(化名)及陳氏夫婦(化名)兩家,於過去兩年便遇到無良中介公司,更揭發了中介公司為留住客人,疑涉及偽造文件、提供「試工」、「兼職」等服務,公然挑戰法律。有僱主兩年內被逼四度換外傭,因她們上班數天後,就會用廁所布抺碗等相同招數博炒,以換取僱主賠償。僱主懷疑有關中介公司涉詐騙。海關今日直搗馬鞍山這間涉傭僱公司拉人。被捕職員回應事件稱,並沒有偽造文件,「如果有心棟佢(事件),唔會畀佢睇(文件)。」又否認提供「兼職」、「試工」服務予客人,只曾帶外僱上門面試。

上工不足一個月要返鄉下

去年6月,家住北角的Janice懷孕急需再聘請多一名工人,經朋友介紹下向馬鞍山一間外僱中介公司求助,中介推薦了一名菲律賓女傭,豈料做了不足一個月,工人便稱要返家鄉。大腹便便的Janice為免麻煩,於是同意中介公司為其另覓工人。

向入境處查詢方知申請沒登記

今年1月中旬Janice與中介簽了第二個工人的新合約,工人理應於3月底入職,豈料到4月尾仍未抵港,詢問中介公司卻只得敷衍答覆,以簽證為由一拖再拖, Janice於是要求中介提供申請個案編號,主動向入境事務處查詢,一查才知根本沒有相關個案的登記申請,Janice再提供個人身分證號碼予入境處,惟入境處調查後,發現並無其身分證登記的外傭申請紀錄。

懷疑發出假入境申請文件騙僱主

Janice感錯愕,質問中介公司是漏了申請,中介公司否認,更提供一份由入境處發出的工人申請文件副本以示清白,惟Janice發現,文件的發出時間為1月頭,但她明明是1月中才簽署新合約,Janice懷疑中介公司偽造文件,於是向海關、入境處、消委會及警方舉報,而入境處亦證實並未發出相關文件,海關則懷疑中介公司違法商品說明條例介入調查。

苦主陳先生兩年內換了四位問題外傭。(楊婉婷攝)

兩年被逼換四工人

案件還有其他受害者。過去兩年,陳氏夫婦亦在該中介公司的引薦下換了4名工人,每次換來的只是「瘟神入屋」。陳太兩年前因坐月子而急於尋找工人幫忙照顧一對小朋友,於是向該中介公司求助,中介力推薦菲律賓女傭,指她們會照顧小孩、懂英文便於溝通,陳氏夫婦被說服,便聘請一名菲傭。怎料卻是惡夢的開始,孩子由手抱嬰兒,長大成兩歲會跑跳的小孩,工人卻一個換一個,使盡怪招逼使僱主中止合約,最長只工作一個月,最短只做了10多天便離職,而陳氏夫婦卻已經花費數萬元,支付中介費、代通知金、回國機票等。

四人怪招一模一樣 行李不開箱 上班數天即變臉

陳氏夫婦兩年間與同一間中介公司簽了四份合約,四名菲傭使的怪招竟一模一樣。初來報到,傭人拖著兩個大行李篋到家,卻原封不動,從不打開它。頭幾天表現正常,之後便立即「變臉」,判若兩人,對僱主不理不睬,冷言相向、以不合常理的方式做家務,例如以廁所地布抹碗,傭人異常的行為,亦令僱主飽受折磨,陳氏夫婦向中介公司反映,但中介反指責僱主未有給予清晰指示。

「兼職」外傭 留港空檔賺外快

再傻的人,也不會重覆犯錯。陳生陳太解釋多次選擇同一中介的原因,竟是對方提供「兼職」外傭,外傭利用留港空檔期,例如合約結束等待回鄉的時間,非法兼差賺外快,收費每天約百多元,以現金支付。由於陳家急需幫傭,曾多次請「兼職」幫忙,她們的表現正常,令夫婦二人產生「唔通真係自己黑仔」的想法,不斷換全職工人。中介亦曾提供「試工」,外傭完約回國前的空檔期,獲安排上門試工,表現理想,吸引夫婦簽約,但正式開工時卻像換了個人。

陳先生則指出,簽合約後,工人遲遲未到港,由預計的八星期,拖至近三個月,「無了期地等」,他催促中介盡快處理,對方卻指工人在菲律賓遇阻滯。他批評,香港現行的僱傭制度有問題,對僱傭雙方亦不公平。而中介公司眾多,卻良莠不齊,沒有任何評分制度予僱主參考,最終容易遇上不良中介。而且沒有明文規定,簽約後外傭要何時到府工作。

提供「試工」疑違反法例

過去一年,勞工處共收到199宗有關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而消費委員會則收到197宗投訴。根據《入境條例》及勞工法例,傭工只可以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以及傭工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否則可導致該傭工及/或其教唆者遭受刑事檢控,惟該中介公司向僱主提供「試工」、「兼職」的工人,疑是違反條例。

中介公司、傭工及僱主都要負刑責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指,工人進行「試工」及「兼職」是違法的,無論是中介公司、傭工及僱主三方都要負上刑事責任。張結民稱,現時不少僱主不清楚法律,會詢問中介公司可否提供「試工」,他認為中介公司應要有專業操守,事先向僱主清晰解釋本港的法律,令僱主知道工人要能為合約上的僱主工作。而市民在請工人前,亦應對相關法律作基本了解,以免遇到中介公司的不良推銷手法,無故惹上官非。

海關今日將僱傭公司一名董事拘捕。(魯嘉裕攝)

海關將中介公事董事拘捕

海關證實早前收到有一名市民舉報,指一間位於馬鞍山的外傭中介公司,在處理僱傭申請時,就其申請進度作虛假陳述。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署理高級督察溫旭菊表示,僱傭公司收取事主數千元費用後,拖延申請外傭進度,而事主向該公司查詢時,該公司曾向事主解釋,但事主向相關部門查詢後,發現該公司所作的陳述並非事實。最後該外傭雖已成功到事主家中任職,但比預期時間遲了約數個月。

海關經調查後,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將一名28歲男子拘捕,他是外傭公司的一名董事暨銷售人員。

涉事外傭公司位於馬鞍山一商場。(魯嘉裕攝)

中介公司職員:菲律賓系統出問題

記者事後向該公司職員查詢,職員盧小姐表示不清楚被捕同事涉嫌作出虛假陳述的實際情況,所有檔案已交海關調查,但指以她所知當時同事答應事主的時間與菲傭實際到達時間只是一個月之內,而且當時是因菲律賓方面有系統出現問題,當時亦與事主解釋清楚,不明白事主為何會報海關,而且現時事主仍僱用該名菲傭,相處非常融洽,曾表示希望「請多個」。盧小姐稱公司經營兩年多,未曾收過其他顧客就服務質素投訴,會繼續跟從勞工處實務守則經營。

被捕職員﹕無偽造文件

被捕男職員再就事件作出回應指,並沒有刻意延誤工人申請,入境處處理申請及發出簽證需時4至6星期,當事主指申請疑出現問題時,他們已即時再次提交申請,並在14天內收到簽證,安排工人來港。該工人目前仍為事主工作。他否認偽造文件以拖延個案,也不評論是否入境處方面出錯,「如果有心棟佢(事主),唔會畀佢睇(文件)。文件係同事傳畀事主,我認我都有啲疏忽。」並解釋菲律賓方面有文件未完成以致延誤,工人亦在菲律賓的機場等足兩至三天。

否認提供試工兼職 職員﹕工人賠錢走

至於被指提供「試工」、「兼職」服務,男職員強調,他曾提及可安排兼職本地姨姨,最終對方拒絕,他不曾安排任何外傭兼職或試工,只曾帶外傭到僱主家中面試及了解居住環境。他續指,有僱主兩年間換四次工人,「工人未必100%完美,但工人冇玩佢。」反指僱主不曾賠償一毫子,而是工人賠足一個月通知金,「唔通工人特登玩你,仲要賠錢?」

他指公司有紀錄及證據,可證明他所言非虛,即使被海關帶走,他仍認為問心無愧,翌日已如常開門做生意。「我一個月做50至60個工人,任何延誤、身體不適、家庭問題,我一毫子都退返畀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