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廠請黑工 入境處拘11人
撰文:蔡正邦 洪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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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職員今日於一個食品工廠中拘捕了10名非法勞工及一名男僱主。入境處呼籲,聘請黑工為嚴重罪行,如經定罪可判即時入獄,最高可被罰款35萬及監禁3年。
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採取反黑工行動,巡查了屯門及深水埗3個工作地點,在一間食品工廠中拘捕了7男3女,年齡介乎23歲至53歲的非法勞工,當中有6名來自越南,其餘均來自內地。有7名非法勞工在食品工廠被捕,3名則在地舖被拘捕,相信他們以日薪300至500元受聘。據悉,有關食品工廠為專賣點心的「包點料理」,另有一名39歲食品工廠男僱主被拘捕。
10名非法勞工中,有3名為非法入境者,3名持行街紙,其餘則持旅行證件來港,其中有兩名被捕人士持有虛假身份證。總入境事務主任伍卓堯呼籲僱主在聘請僱員之前,要留意其身份證真偽。他表示,假身份證的質地差劣,相片模糊,容易辨認。他提醒,高等法院已頒布判刑指引,聘請黑工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即時判入獄,最高可被罰款35萬及監禁3年。入境處今年共拘捕420名非法勞工,根據以往經驗及情報,黑工主要從事回收、搬運及飲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