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借錢騙局】IG搵工匯款變借貸失80萬 26歲女:擘大口得個窿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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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網上求職騙案急增,騙徒假借招騁為名,要求受害人借貸、提交保證金或行政費等,不少年輕人及學生不慎中招。一名26歲女子於Instagram上看見招聘廣告聲稱為日本公司匯款來港,事主提供身份證副本、銀行卡及住址等資料予騙徒,再將匯款交給騙徒後,方知原來款項是騙徒用其資料借貸得來,突然孭上逾80萬貸務。女事主對事件大感無奈,認為銀行及財務公司未經她本人確認便批出貸款,更擔心自己會否因而負上刑責。

佢問完我啲資料,話我嘅個案應該可以收到10萬佣
受害者阿欣
事主於Instagram看見招聘廣告。(魯嘉裕攝)

4個工作天收5至8萬佣金

事主阿欣(化名)3月時於社交軟件Instagram上看到一個聲稱招聘兼職的帳戶,內容指工作「非犯法、非中介金融、亦無需押金」,最快可於4個工作天收到5至8萬佣金。阿欣指自己當時因有數萬元債務問題,心急「搵快錢」下於是聯絡該帳戶電話。對方自稱為Henry,聲稱有關工作為替一間日本公司來港經營,需要轉移資金到港,希望阿欣協助接收匯款再轉交他們,並可從中賺取佣金,但指有關公司的名稱及背景不能透露。

以成功例子誘騙 要求持身份證自拍

Henry並詢問阿欣的個人資料,包括年齡、有否案底及欠債等,「佢問完我啲資料,話我嘅個案應該可以收到10萬佣」。阿欣指當時曾有懷疑過,曾多次詢問Henry是否騙財,但指對方多次堅稱自己可信,指「我未見過有人出事」,又將一些聲稱為過去成功例子的相片,包括大疊現金相片及「前僱員」的評語傳給阿欣,令阿欣最終相信對方。Henry其後再要求阿欣提供更多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及銀行提款卡照片、住址證明、信貸報告,及一張手持身份證自拍的照片。

佢話無問題,公司會幫我還,遲啲會開番支票畀我
受害者阿欣
事主欠下逾85萬元債務,現時不斷收到債務信件。(魯嘉裕攝)

匯款變貸款 騙徒謊稱會代歸還

於3月尾阿欣按Henry要求,聲稱因匯款需要到中國銀行開設一個戶口,翌日陳即被通知有一筆30萬的匯款存入該戶口,阿欣指Henry要求她即日提取該筆匯款並交給一名同事,並保留7,500元作佣金。阿欣於是到銀行提取現金,並相約另一名自稱為公司會計部的男子取去現金。阿欣形容在提款過程中不斷被Henry及該男子來電催促,「兩個人輪流咁打電話嚟,問我拎咗錢未」。

先收到「匯款」 再接獲「被貸款」通知

後來阿欣收到中銀來信指自己借了30萬貸款,她即時向Henry查問,「佢話無問題,公司會幫我還,遲啲會開番支票畀我」。其後阿欣的個人戶口再相繼收到兩筆分別約19萬及4萬元的匯款,她照樣提取並交給對方,其後再收到由花旗銀行及UA財務發出的貸款信。

稱事件為合謀 恐嚇切勿報警

直至4月中,Henry告訴阿欣需要到東亞銀行申請一筆貸款,並需要她到分行簽名,同樣稱會代她還款,阿欣於是到分行簽署貸款文件,再將該筆30萬的貸款交給對方。至4月底Henry聲稱會約阿欣到律師樓簽署文件及給她支票,但一直未見成事,阿欣見對方遲遲未提供還款,擔心下再詢問Henry「你唔係呃我錢嘛?」豈料,對方竟於電話中恐嚇稱,「同你講聲先啦,你唔好報警呀,你𠵱家同我哋合謀偽造文件去申請貸款」掛掉電話後便消聲匿跡,阿欣直言當時詫異得「擘大個口得個窿」,隨即報警。

同你講聲先啦,你唔好報警呀,你𠵱家同我哋合謀偽造文件去申請貸款
騙徒Henry

擔心負上刑責 批評銀行審批漏洞

應徵匯款員最後變成背負上近85萬債務,阿欣感到十分無奈,「明明話係Job嚟,然後無啦啦變咗咁嘅嘢」,她現時回想被騙過程,指騙徒於過程中不斷轉換電話號碼,而且行騙手法新穎,先花很多時間游說及吸引她加入,「畀啲成功個案我睇,問我有無信心,我最初都唔信,𠵱家好後悔」。事後回想,她認為對方十分熟悉銀行借貸程序,方能以盜用得來的個人資料借錢,更擔心自己會否因而負上刑責。

「擔心會唔會有日追到上門」

阿欣又指現時每日都會不停收到銀行來電,感到煩惱不已,「擔心會唔會有日追到上門」,平日任職兼職的她直言無力償還巨款,又稱即使已經向銀行解釋自己受騙及已報警處理,銀行一方面回應會配合警方,但另一方面仍不斷催促還債,及叫她考慮債務重組,令她感到無助。她批評銀行借貸審批程序有漏洞,除了其中東亞銀行貸款是經她自己簽署過文件,其他貸款並無經她本人確認,直到收到追數信才知道原來「被借錢」,「佢哋(銀行)話個戶口係我開嘅,啲錢係我自己拎出嚟」,她指丈夫正計劃去信金管局投訴有關銀行。

首4月騙案金額超過去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查詢指,有關案件現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另外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有集團透過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刊登招聘廣告,聲稱可提供工作機會及優厚薪金,再以不同手法騙取求職者的金錢或財物。

有受害人按該騙徒指示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待有關貸款成功批核後,騙徒再指示受害人交出款項作為抵押,或交出銀行提款卡及密碼,騙徒利用有關的銀行提款卡提取戶口內的金錢,受害人其後未能聯絡騙徒;另外,亦有騙徒利用受害人銀行戶口,協助處理犯罪得益。警方於2016年及2017年接獲網上求職騙案的數字,分別為51宗及87宗,損失金額為700萬及670萬,但今年首4個月網上求職騙案已有58宗,金額達780萬,超越過去兩年全年金額。

借出帳戶或干犯使黑錢罪行

警方呼籲市民對聲稱能賺快錢的途徑,及不拘學歷或工作經驗但報酬異常優厚的職位,應有所警惕,應徵前應先了解公司背景、業務、工作性質及地點等。向對方提供手提電話、身份證明文件、銀行卡或個人密碼等時,求職者必須加倍小心,市民如懷疑遇到騙案,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借出帳戶及透過有關帳戶協助處理犯罪得益,則可能已經干犯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亦即俗稱的「洗黑錢」,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