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姪女被捕】Amina跑馬地駕車不穩遇查 揭停牌8年揸大膽車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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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Amina,涉停牌駕駛被捕!周四晚上,一名42歲女子駕車至跑馬地景光街,因駕駛得歪斜,被警員帶到警署調查。其間,她被揭無牌駕駛逾八年被捕。據悉,Amina因2010年的酒駕撞旅遊巴及掌摑警員,被法庭判停牌一年及需接受駕駛改進課程。據了解,她一直未有到運輸署上堂,變相一直停牌,駕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保障。據運輸署資料,受法庭命令參加駕駛改進課程的人士,需於三個月內自費修習及完成整個課程。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Amina,2019年1月涉嫌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鄧栢良攝)

女司機涉停牌駕駛被捕

昨日(1月31日)晚上約九時,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於跑馬地景光街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行車不穩,遂上前截查。警員經初步調查,該名42歲私家車女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包致金姪女Amina 無牌駕駛逾八年

據了解,被捕的42歲女司機為包致金姪女Amina。事發時,有交通警於跑馬地景光街巡邏時,發現Amina的座駕駛至歪歪斜斜,於是上前了解,並將她帶署調查。警員翻查資料,發現Amina於2010年被判停牌,需接受駕駛改進課程。不過八年間,Amina未有到運輸署上課。換言之,她一直都是無牌駕駛,警方將她拘捕。

包致金姪女Amina  八年內三度襲警 疑獲放輕判惹不滿

(資料圖片)

2010年涉酒駕襲警被捕 

轟動一時的醉駕摑警案,發生於九年前,2010年1月27日,Amina Mariam Bokhary,駕駛私家車至跑馬地肇輝台對開,與一輛旅遊巴迎頭相撞。當時警員到場調查,滿身酒氣的Amina拒絕「吹波仔」酒精呼氣測試,她更情激動要求離開,並掌摑警員左邊面。該名警員被摑至臉及耳部紅腫,報稱左眼視力模糊。Amina於法庭承認三罪,包括不小心駕駛、襲警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同年八月,她被判感化一年、罰款8,000元及停牌一年,及要上駕駛改善課程,不過,她一直未有上堂。資料顯示,Amina於2002年及2008年有襲警前科。

運輸署:事主需於三個月內 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據運輸署資料顯示,受法庭命令參加駕駛改進課程的人士,須根據法庭命令要求的期限內,自費修習及完成整個課程。(網頁截圖)

李耀培:三年內扣滿15分需停牌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博士表示,如事主上法庭被判停牌,就需接受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需要課程後再停牌一年,之後才可再駕車。另外,如事主三年內扣滿15分就需要停牌,普遍被扣超過十分,就會收到署方信件,建議事主上駕駛改進課程。上課後考試合格,原則上會即時扣減三分。

運輸署:被記滿15分或以上 可被取消駕駛執照資格

據運輸署資料顯示,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實施之後,駕駛者若觸犯某些交通條例,除了現有的懲罰外,並會被記分。當被記的分數達到一個指定數目時,駕駛者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期;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 15 分或以上,法庭可以取消他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首次被取消資格,為期3個月,以後如有再犯,則會被取消資格六個月。

駕駛改進課程 需於三個月內完成課程

另外,受法庭命令參加駕駛改進課程的人士,須根據法庭命令要求的期限內,一般情況下為發出命令後的三個月內,自費修習及完成整個課程。倘若,假如違反交通規例者不遵從法庭命令、運輸署通知書的規定修習該課程,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及監禁兩個月,而且有關人士仍須修習該課程。

未遵照命令者 或被取消駕駛執照

此外,運輸署會拒絕向未遵照命令或規定修習課程的人士發出、重新發出或續發駕駛執照。假如違反交通規例者同時被法庭命令修習課程及取消持有駕駛執照的資格,在他停牌期滿,並按命令或規定完成修習課程後,才會獲得運輸署發還駕駛執照。

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道路交通條例》( 第 374 章 ) 屬嚴重交通罪行而被裁定罪名成立的人士;
在兩年內累積違例駕駛分數達 10 分或以上的重覆干犯交通罪行者;
違者每被記滿 10 分,即須修習該課程一次;
違反交通規例者須在運輸署,發出通知書的日期起計三個月內修習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