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兒童院兩男童失蹤 職員尋遍不果報案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有男童逃走失蹤。現場為屯門散石灣北路3號,中午約12時30分,兩名15歲男童到屯門鄧肇堅運動場出席活動後失蹤,職員尋獲不果於是報案。經初步調查,案件列「失蹤人士」,暫由青山分區人員跟進。據悉兩名男童因被判感化令而需入兒童院。
據了解,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保安由社署全權負責,院外未有警察駐守,但有俗稱「啹喀兵」看守。院內收容被監護及照顧的兒童、青少年違法者和非法入境兒童。根據不同情況,部分院內青少年可離開兒童院參與活動。逃走的青少年是否逃離合法羈留,需根據當時被判進兒童院的罪行來決定。若被判感化令的青少年逃離兒童院,會被視為違反感化令,若該名青少年因犯罪而被判進兒童院,則視為「走犯」。
過往曾發生兒童院有青少年逃走事件。2012年9月24日,屯門兒童院四名15至17歲青少年疑情緒失控,在院內企圖自殘不適,由職員陪同送醫院求診期間,突然逃離醫院,社工遍尋不獲後報警。2012年,一名入住在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舍候審的13歲女童,聲稱不適被送往屯門醫院留醫,凌晨趁看守她的院舍女職員不察覺逃走,警方最後將她尋回並送返醫院。
位於屯門散石灣北路3號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為一所綜合院舍,前身是青山男童院,於2007年3月啟用,由全香港六間前兒童院,包括馬頭圍女童院、培志男童院、海棠路兒童院、粉嶺女童院、沙田男童院及坳背山男童院合併為一,裏面包括收容院、羈留院、拘留地方、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
社署回應指,昨(25日)上午,社會福利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屯門院)職員安排該院男童部核准院舍院童在屯門鄧肇堅運動場參與跑步訓練活動。在活動過程中,兩名院童突然擅離運動場範圍,職員隨即在場地附近進行兜截,但未能尋獲該兩名院童。
屯門院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並即時通知兩位院童的家長或監護人及感化主任。屯門院會繼續與他們保持聯繫,提供適切的協助及跟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