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樹傷人】途人目擊倒塌一刻 血染樹幹 管理公司:無可奉告

撰文:賴雯心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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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磡福至路昨(10日)午發生塌樹傷人事件,一名47歲姓區的女途人途經上址時,被一棵高約20米的鳳凰木壓傷,送院後情況嚴重。涉事的紅磡灣中心管理公司今(10)日回應事件,表示無可奉告,早上管理公司與樹木辦人員會面,現場有相關人員檢視倒塌的鳳凰木及檢走泥士樣本。有目擊者重返現場,憶述意外經過,指大樹倒地後裂成碎塊,女子被壓於樹幹下,清醒但動彈不得。而涉事路段為私人路段,由大業主管理,山竹過後,即使已移除邨內部分大樹,若屋邨管理委員會或居民想移除有潛在危險的大樹,也必須由業主同意。

途人目擊糜爛樹幹壓人:好愕然

目擊者黃先生憶述,事發時,他路經福至街,看見女傷者倒臥血泊之中,雖然清醒,但被樹幹壓住身軀,無法動彈,大批警員及消防員到場施救,當時她身旁有幾名友人陪伴,幸無受傷。他又指,對事件感到愕然,事後詢問管理員,管理員指事發時高20米的鳳凰木倒地,發出巨響,鳳凰木墮地後裂成碎塊,連根拔起,原本用以固定的石屎(水泥)圈亦裂開,令行人道一地碎泥石。女事主在酒樓對出位置被壓傷,黃先生認為昨日天氣頗佳,風勢不算大,想不到竟會吹倒大樹。

黃先生憶述目擊事件時感到愕然。(邵沛琳攝)

業主需檢驗私人地段內樹木   政府毋須負責

黃先生又指,由於紅磡福至路為私人地段,路上的樹木全數由業主的管理公司負責護養。而邨內的業主立案法團及屋邨管理委員會亦曾在颱風後移除樹木,以保居民安全。

樹木辦職員今日亦回到現場了解事件,與管理處人員會面。翻查資料,由於涉事地段為私人土地,政府並不會主動檢驗地段內的樹木,但會提醒業主根據《樹木管理手冊》參考護理樹木的方法。業主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內的《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定期為樹木進行風險評估,適時採取緩減措施和在聘請合資格的樹藝師提供協助。這些樹木亦不是由政府部門負責管理,政府無權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或樹木擁有人。如地政總署收到投訴,有權根據地契條款發信要求管理者跟進危險樹木。

黃先生指,當時有3架消防車及警車到場協助女事主。(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