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入太古】防暴兩入商場 太古城﹕若拒警入場會被控阻差辦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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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城中心一連兩日發生防暴警入商場事件,引發街坊不滿,太古城中心今日就事件作出回應,指前日(3日)防暴警欲進入商場,前線職員查詢,警方表示若職員拒絕開門予警入內會被控阻差辦公。而昨日(4日)商場助理物業營運經理欲要求與現場的警方指揮官對話、了解進場原因,警員建議向警民關係科查詢。太古城中心指,如前線同事阻警方執法可能犯法。他們曾徵詢法律意見,意見亦跟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的指引及警方的解釋一致。

11月3日下午約6時20分,太古城中心內多人被制服。(黃詠榆攝)

太古城今日在facebook官網回應過去兩日的公眾活動。太古城中心稱,前日太古城中心於社交媒體得悉公眾人士計劃於當日在商場進行公眾活動,因此已加派人手於商場範圍維持秩序,並預備有需要時協助進行人流管制。

警吩咐職員不要妨礙 職員遵從

至下午6時15分,一批防暴警察進入太古城中心,事前太古城中心沒有報警,亦未有獲警方預先通知。因此商場人員根據既定程序上前,嘗試了解警方進入商場的目的,然而即時未得到在場警員的回應,並吩咐職員不要妨礙他們,職員亦遵從其要求。

若拒開門 會被控告阻差辦公

晚上7時許,於太古城中心外發生的衝突事件而導致有人受傷,商場曾致電999要求召喚救護車到場。因應當晚的安全考量,商場已提早關門,並實施出入口管制。約8時許,一批防暴警察欲從太古城燕宮閣連接商場一樓的天橋門外進入商場,因應前線職員的查詢,警察表示商場內有執法人員需要他們進場增援,亦跟職員表示,若拒絕開門予警方入場,則會被控告阻差辦公。

至於昨日(4日),晚上約8時,約百名市民在太古城中心二樓客服中心前聚集,要求商場物業管理同事交代前日事件的細節。約一小時後,商場面向太古灣道的出入口,一批防暴警察欲進入商場。商場物業管理職員曾嘗試上前了解警方進入商場的目的。期間該批警察曾由太古灣道出入口退至商場外,由於當時商場已宣佈關閉,同事遂鎖上太古灣道出入口。

11月4日,太古城中心職員與到場市民僵持。(羅君豪攝)

昨警再入商場 叫職員向警民關係科查詢

與此同時,另一批警察由商場另一連接港鐵E出口的通道進場。已退至商場太古灣道出入口外的一批警察,要求職員開門重新進入商場增援。當晚,商場助理物業營運經理曾上前欲要求跟現場的警方指揮官對話、了解其進場的原因。現場警員建議向警民關係科查詢。

太古城今日向警方查詢,獲回覆指昨晚約9時45分,太古城中心某一商店外有罪案發生,警員到場處理並作出拘捕。處理拘捕時,現場有人士起哄及包圍有關警員。因情況緊急,軍裝警員分別經商場及太古灣道,到達涉事位置增援和處理罪案現場。事件處理完畢後,警員亦隨即離開現場。

11月4日,一批防暴警從另外出入口,進入太古城中心。(羅君豪攝)

太古城中心回應事件稱,作為商場營運者,他們必須遵守相關的香港法例。按照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於10月份發給他們的指引,引用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 50(3) 條、第50(4)條、第50(5)條及63條,呼籲所有會員公司,因應公司政策及個別物業地契、公契及相關法律條文,作出適當處理,切勿以身試法,妨礙警務人員執法。警方亦於不同場合重申,《警隊條例》賦予警方權力,就算沒有手令,也可到私人處所搜查及拘捕。

另外,如他們前線同事妨阻警方執法,則可能犯法。他們曾徵詢法律意見,意見亦跟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的指引及警方的解釋一致。

公司處理警察進場程序,一般而言,在非緊急情況下,警方若需要進入商場進行調查,會預先知會商場的物業管理同事。根據他們的既有程序,會先了解警方希望進入商場的原因,以評估有關行動會否對商場及訪客造成安全及其他影響。然而,在緊急情況下、或有人致電999報警,根據上述所指,警方毋須於進入商場執行職務前預先知會他們。

太古城中心對前日一切暴力行為及任何非法活動予以譴責,並對事件中的傷者致以慰問。作為商場營運者,公司致力確保商場安全有序地營運,同時亦有責任保障同事的自身安全。公司明白大眾的關注,希望各方諒解,面對如此頻繁的公眾活動及緊張局面,前線物業管理同事已盡力維持場內安全及秩序。在發生爭執及衝突期間,前線同事已努力分隔爭執的人士。同時管理層亦決定提早關閉商場,以減少對訪客造成的影響。另外,公司對於個別處理上述事件的職員的私人資料遭非法公開表示遺憾。職員已竭盡所能處理情況,希望大家保持理性,切勿針對相關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