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槍」疑雲】沙角邨手槍懸梯間證氣槍 警:有人製造公眾恐懼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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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角邨現「手槍」疑雲!昨日網上流傳一張沙角邨梯間懸掛懷疑手槍物體的照片,引起討論,沙田區議員陳兆陽表示,昨日收到居民查詢有關「槍支」事宜,續向警方查詢,惟未獲回覆;及後沙角邨保安向他表示,晚上八時許有數名警員到場取走「手槍」物體,至今早他再查詢房署,對方引述警方證實該把槍支屬氣槍。
警方及後於社交平台上表示,事件為「別有用心的人用假消息去煽動市民憎恨警隊」。

「氣槍」懸欄杆 區議員指房署證假槍

網上近日流傳一張照片,沙頭角邨的屋邨樓梯位置,疑出現一把懷疑「手槍」連槍袋腰帶懸掛於欄杆處,照片中又指有可疑人物經過位置,15分鐘後便出現「手槍」。沙田區議會沙角選區議員陳兆陽表示,昨晚收到居民查詢指懷疑沙頭邨出現槍械懸掛梯間,逐向沙田區警方查詢,惟警方至今尚未回覆。他表示,根據沙角保安表示,該把懷疑槍支於懸掛在沙燕樓6樓位置,至晚上8時27分由數名軍裝警員取去;其後他向房署查詢,經理表示警方正在調查中,及後指警方證實該把槍支是「氣槍」,而非真槍。陳續指,現時未能了解何人懸掛氣槍於上址,詳細情況仍有待警方回覆。

警方:假消息煽動市民憎恨警隊

警方及後於社交平台上表示,有網上有謠言指,警方昨晚故意將槍械遺留在沙田沙角邨後樓梯間以製造恐慌,警方澄清絕無此事。警方拍接獲沙角邨保安報案,指發現懷疑槍械,警方到場後證實為一枝氣槍。警方續指,「別有用心的人用假消息去煽動市民憎恨警隊,分化警民關係,影響執法效率。」

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氣槍需持牌照

翻查資料,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授權警務處處長向合適人士簽發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讓其合法管有槍械或彈藥。條例訂明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包括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均屬槍械。另外,任何人除非持有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如有違反,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14年。

江永祥:該氣槍不屬警方 有人製造公眾恐懼

 警方今午在記者招待會回應事件時表示,昨在沙田沙角村指有警員將一支真槍掛在後樓梯欄杆有陰謀,「我想像唔到,我同事視之為生命嘅佩槍掛喺欄杆」,事實是昨晚約8時﹐接獲保安報案,指有住客在六樓電梯大堂看到疑似手槍,警員到場證實為氣槍,更在現場搜獲彈匣。高級警司江永祥指,該氣槍不屬警方,如有人想利用氣槍製造公眾恐懼,「佢要記住後果自負,調查到必作拘捕。」

另外,房屋署回覆查詢指,沙角邨屋邨辦事處於昨晚接近八時接獲住戶致電報告於沙燕樓六樓大堂發現疑似
「槍枝」,隨即派職員到場了解並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已檢走有關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