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警否認錘仔插贓嫁禍 被捕人參與刑毀酒樓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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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5日)有網民發起多區午間「和你Shop」示威活動,警方於例行記者會表示,昨午沙田及九龍灣商場均受到破壞,有人闖入酒樓、食肆翻檯,驅趕食客,向意見不合向女子噴漆,襲擊懷疑「影大頭」女子,警方進入商場拘捕時遭「搶犯」及擲煙霧餅;入夜後,示威者於旺角一帶堵路、襲擊警車、毀壞交通燈等,警方施催淚彈驅散。昨日行動中,警方共拘31人,逾半為學生。
此外,警方否認在新城市廣場以錘仔插贓嫁禍一名被捕者,稱有途人指錘仔為被捕者丟下,有片段拍被捕者曾參與刑事毀壞酒樓,警方將作全面調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警方不容許商場變為無王管的地方。(陳浩然攝)

下午破壞沙田新城市、九龍灣德福 警入商場拉人遭「搶犯」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昨日有人發起在全港多區大型商場聚集,最初叫口號、唱歌,其後衝入店舖破壞。下午2時許,「暴徒」闖入沙田新城市廣場酒樓、翻檯;將雜物由高層擲至下層;與途人爭執,因意見不合以噴漆噴向一名女子。至傍晚,「暴徒」懷疑一名女子拍攝示威者大頭,無理要求她出示手機檢查,遭拒時對她拉扯、指罵,甚至以雨傘打她,搶走及破壞其手機,郭批評「暴徒的言行令人大開眼界,是暴徒的境界,明明自己錯都可以委過於人。」

另外,昨日下午九龍灣德福商場,示威者走至目標店舖及食肆,要求食客離開及塗鴉外牆,觸犯香港法例,警方絕不容許商場變為無王管的地方,一旦見到暴力事件發生,先後進入商場進行拘捕行動。郭嘉銓指,警方執法時遭「暴徒」及其支持者不斷包圍指罵、甚至阻礙執法,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更嘗試搶犯、投擲煙霧餅,但此不會阻礙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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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旺角堵路、襲擊警車、壞交通燈 警施催淚彈

郭嘉銓又指,至晚上,有示威者集結在旺角一帶,人群情緒高漲,為免出現以往的暴力事件,警方一度高姿態巡邏、戒備及截查可疑人。「暴徒」在馬路上放磚阻塞交通,襲擊一輛由便衣警員駕駛的私家車,將雪糕筒掟向車,甚至向警投擲玻璃樽,警方逼不得已使用武力驅使,包括催淚煙。午夜過後,「暴徒」暴力升級,撬開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一帶的燈柱及交通燈電箱縱火,又在山東街附近放煙花,警方進一步以催淚煙驅散。他希望香港市民看清是「暴徒先破壞縱火,先用暴力,警方才用武力作相應行動。」

周日31人被捕 逾半為學生

警方周日使用催淚彈27發、橡膠彈3發,共拘捕31人,在沙田拘捕12人,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而在九龍灣警方拘捕4人,涉嫌非法集結、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襲警及普通襲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周日被捕者逾半為學生,共17人,情況令人擔憂:「如果有人想利用心智唔成熟嘅年輕人去做違法行為達到目的的話,呢啲行為係相當卑劣!」

江永祥:錘仔嫁禍報導失實 途人稱屬被捕者丟下

江永祥指,警方於沙田新城市將一個錘仔插贓嫁禍予一名被捕人士為失實報導,對此感遺憾。他指出,事實是昨午三時左右,警方得知有破壞商場內一間酒樓,之後向沙田站逃去,於是警方到沙田站追截疑犯,在A出口拘捕數名男子,其中一名為19歲男子,涉刑毀、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其間一名途人向警方指出該把錘仔是由該名被捕人士丟下,警方在一些片段看到他曾參與刑毀酒樓事件,警方會作全面調查,確認他在刑毀中的角色及是否曾使用該把錘仔,亦會向途人取口供作出確認。警方相信這些所以插贓嫁禍的指控,目的只是想轉移視線,意圖掩飾刑毀惡行。

↓被指錘仔嫁禍被捕者連環圖↓

至晚上,警方再於Facebook專頁澄清絕無此事,指事實是有路過市民目睹被捕人被警察追捕時,掉下一個鎚仔。市民於是用腳把鎚仔踢向警察方向並向警察交待目擊經過,以便警方取證。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錘仔嫁禍一事為失實報導。(陳浩然攝)

↓警方記者會全文↓

【17﹕08】江永祥表示,截至今日為止,警方共拘捕6,105人,檢控數字為978人,其餘未檢控的包括被擔保或踢保,大部分調查仍在進行中。至於成功檢控數字,大部分案件仍在排期提訊或審訊。李則指,由於案件搜證複雜,需要錄像證據或證人口供,比一般案件較為長時間,故現時未有具體成功的例子,尤其是部分案件要轉交地方法院審理,故時間較為長,會遲一點才有相關數字。

至於有人使用港珠澳橋金巴的執法及司法管轄的情況,郭指手頭上沒有資料,稍後會書面回覆記者。

【17﹕00】被問上周五旺角再發生劫案,香港犯罪率上升,有指因警方要處要示威事件令警力分散,亦有指是製造示威導致的印象。郭強調,指警方無對其他罪案作出行動是有錯誤,警方相當關注香港的犯罪情況,所以警方呼籲公眾支持停止暴力,不要支持暴力示威或行為,因為暴力行為,警方需要大量人力處理,所以需要調整平日警力。郭指,如無公眾支持,無法維持低犯罪率,全港人想要一個安全的香港,香港在六個月前是一個安全城市,但我們面對許多暴力行為、暴力示威者及不負責任行為的排戰。郭呼籲公眾支持,停止支持暴力,如六個月前一樣,一同制止犯罪活動,香港恢復成安全城市。

【17﹕08】江永祥表示,截至今日為止,警方共拘捕6,105人,檢控數字為978人,其餘未檢控的包括被擔保或踢保,大部分調查仍在進行中。至於成功檢控數字,大部分案件仍在排期提訊或審訊。李則指,由於案件搜證複雜,需要錄像證據或證人口供,比一般案件較為長時間,故現時未有具體成功的例子,尤其是部分案件要轉交地方法院審理,故時間較為長,會遲一點才有相關數字。

至於有人使用港珠澳橋金巴的執法及司法管轄的情況,郭指手頭上沒有資料,稍後會書面回覆記者。

【16﹕51】郭嘉銓表示,就個別個案,由於大家不在場,好難清楚說出細節,但尊重記者採訪櫂利,亦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希望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工作。至於紀律部隊津貼,除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與其他政府部門及紀律部隊一樣,有不同津貼予不同警員,因個別工種會需要特別訓練及特別艱辛,例如飛虎隊需要做潛水工作,故在既定機制下有予以津貼;例如刑緝同事亦會有津貼。津貼是恆常,並不是與今次行動有關,相關津貼金額已在每年預算中,要分清不是警方沒有公布,已是因為是恆常津貼,公務員事務規例亦有規範相關津貼的內容及細節。

有闔學生記者中催淚彈受傷,江表示,事件發生於今凌晨0時30分,衝鋒隊警員在亞皆老街進行掃蕩,當時一名女子向警車投擲雜物,警員上前追截,以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女子。之後,數十名示威者包圍警員,現場亦有記者,當見到大量暴徒出現,遂叫增援,再有暴力示威者向警車投擲雜物及發射鋼珠,警方於是發兩枚催淚彈驅散。發催淚彈驅散固然是針對暴徒,但過去經驗可知,「暴徒係相當卑鄙,會走入人群、走入記者群」,當時警員發射的方向,難免有其他人在場,但為了作出有效驅散,需要向該方向發射催淚彈。警方常提醒,不論是途人、現場採訪記者,要小心自身安全,特別是見到有暴徒走入群堆中,要立即離開,令暴徒失去掩護,暴徒很快會被捕,相關危機可以很快解除。

至於癲狗日報記者事件,他指現場有人故意不合作,叫囂煽動現場人士情緒,雙方只要衷誠合作,事件應不會發生。

至於一名老婦被要求出示醫生紙的事件,今凌晨1時許,警在旺角進行驅散行動,有人明顯想在旺角搞事,當時見到一名年老的女士,速度比較慢,他知悉過程中有言語上的衝突,「如果說話上有冒犯的話,同事在說話上有可以改善的地方。」警方提醒,身體不適、老人家、小朋友,在凌晨1時應盡量避免前往危險區垣,如果是街坊需要警員協助回家,可以向警員提出,警方不止一次協調路過人士回家。

【16﹕45】被問到13日一名港人在港珠澳大橋被捕是否有通報,警方為何無通知香港市民,是否青衣報案失蹤者。郭嘉銓表示,警方不評論個別個案,而就失蹤人口的調查亦在處理中。

被問到癲狗日報被捕攝影師有無受傷,會否被落案起訴。江永祥表示,就他是否有受傷暫時無資料在手,所有被捕人士被捕之後會被告知其權利,包括請律師、有需要睇醫生,如他有要求睇醫生,一定會安排。而調查仍在進行中,會立刻起訴或先擔保,未必現階段可確定。

【16﹕39】李桂華表示,不認同警方檢控數字低,警方拘捕後有程序,需要搜集證據,影片證據及目擊者證供,不如以往一般簡單直接的案件。由於案件複雜及嚴重,警方會向律政司取得意見,並指未來會見到更多檢控的數字。

【16﹕48】李桂華表示,O記共接查四宗爆炸案,一宗由其他部門處理。暫看來四宗案件沒有關連,是由個別人士組成,但有共同目的,希望透過製造、測試、藏有以供日後使用。由於有被捕人士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在此討論。至於會否因為他們有爆炸品,影響警方風險評估,李指有參考價值,但不能一概而論。

【16﹕28】郭嘉銓表示,就港人在內地尋求協助,特區政府有相關機制,不會作出回應。而較早前有市民在青衣報案,警方在周六接獲一名香港男子向青衣警署查詢,涉及父親前往澳門後失去聯絡,至周日他再到屯門警署報案,提供進一步資料,交由新界北總區失蹤人口組跟進。

江永祥稱,昨日晚上,旺角一帶不斷發生暴徒聚集堵路、縱火、破壞公共設施,當時警員剛進行驅散行動,並拘捕在場人士,鑑於近月暴力情況,警員決定製造安全距離,要封鎖部分地方,於是向前推進,其間有人叫囂,「我就唔明有人犯法被拘捕,有咩需要叫囂呢?」有警員要求現場所有人士後退,為了安全距離及不要阻礙警方執法行動,但過程中有人不願後退,警作出警告後,曾使用胡椒噴劑,但仍有人不願離開,當時一名頭戴白色頭盔、手持攝影器材、沒有穿反光衣及掛記者證明文件的人,與警員發生身體碰撞,警員上前將他制服及拘捕。過程中他繼續掙扎,警員曾使用警棍制服他,目的達到後,警員停止使用武力,以涉嫌阻差辦公將他拘捕,現時仍被扣查。他提醒,所有人在混亂情況中應聽從警方指示,記者請穿上反光衣以便警員容易識別身份,展示是否記者身份的標記,盡量避免與警方防線「零距離」。

郭表示,警方就紀律部隊加班工作津貼上,警方一直有作出人手調配應對行動需要。過去六個月警員日以繼夜工作,一般超時工作會以補假形式處理,惟因無法安排補假,警方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及警隊內部規條發放津貼,有關上限,會每月檢討,視乎當月的工作情況及行動需要。

【16﹕20】郭指暴徒稍見有人影其相,就要人交出電話,不容許其他人對自己有意見,或其他人意見與自己不同時,就破壞他人店舖。他們的行為與黑社會滅聲手法一模一樣,暴徒的暴力行動就如山火後的死灰一樣,即使我們以為社會已慢慢變得平靜,但死灰隨時可以復燃,足以燒毀整個城市。警方會嚴正執法,保障香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但單靠警隊的力量不夠,希望市民與暴力說不,不要助長暴力,共建法治社會,為警方提供有用資料以追究暴徒違法行為。

【16﹕10】江永祥表示,警方過去一周行動拘99人,包括72男27女,年齡12-54歲,涉非法集結、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傷人等,他指出,在周日拘捕31人,超過一半為學生共17位,情況令人擔憂:「如果有人想利用心智唔成熟嘅年輕人去做違法行為達到目的的話,呢啲行為係相當卑劣!」

江永祥指,在法庭案件方面,上周六早上警方在屯門拘捕3名男子,涉進行爆炸測試,他們被起訴製造炸藥罪及串謀傷人罪,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在12月9日上周一,警方使用橡膠彈兩發,當時警員在大埔一帶清除路障,有暴力示威者向警員掟磚及雜物,警告無效使用兩發橡膠彈驅散。周日使用催淚彈27發、橡膠彈3發,昨晚深夜至今日凌晨,旺角有大批人士聚集及破壞交通燈等設施、設路障、燒雜物,警員使用催淚彈及橡膠彈驅散,「又一次證明咗,如果唔係黑衣暴徒作出破壞,我嘅警察同事係唔需要使用任何武力。」警員受傷方面,過去一周8人受傷。

江澄清三則傳媒報道。江指昨日有警員在沙田新城市的拘捕行動中,將一個錘仔插贓嫁禍予一名被捕人士,警方對失實報道感遺憾,並指事實是昨午三時左右,警方得知一群「黑衣暴徒」破壞新城市場內一間酒樓,之後向沙田站逃去,於是警方到沙田站追截疑犯,在A出口拘捕數名男子,其中一名為19歲男子,涉刑毀、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其間有一名途人向警方指出一把錘仔是由該名被捕人士丟下,警方在一些片段看到他曾參與刑毀酒樓事件,警方會作全面調查,確認他在刑毀中的角色及是否曾使用該把錘仔,亦會向途人取口供作出確認。警方相信這些所以插贓嫁禍的指控,目的只是想轉移視線,意圖掩飾刑毀惡行。

江又指,有指控昨日新城市內,有便衣警以警棍襲擊途人,他澄清昨午3時40分,約二十名暴徒在商場高處掟雜物,除了破壞設施,及危及公眾人士安全,所以便衣警員趕往現場阻止並截停一人,但同黨看到即時上前襲擊警員「搶犯」,警員期間曾使用警棍及胡椒噴劑還擊,但可惜他成功逃脫,但警方會作全面調查,以將「暴徒」繩之於法。

江表示,昨在沙田沙角村有警員將一支真槍掛在後樓梯欄杆有陰謀,「我想像唔到,我同事視之為生命嘅佩槍掛喺欄杆」,事實是昨晚約8時﹐接獲保安報案,指有住客在六樓電梯大堂看到疑似手槍,警到場證實為氣槍,更在現場搜獲彈匣。江指該氣槍不屬警方,如有人想利用氣槍製造公眾恐懼,「佢要記住後果自負,調查到必作拘捕。」

江稱,網上流傳新城市廣場外一個煙霧餅是警員身上掛着的彈藥,稱為最新裝備,江指,該煙霧餅雖與掛在警背心上的海綿彈相似,並非同一物,該煙霧餅非由警員投擲,亦非最新裝備。警員相信使用煙霧餅有兩目,一是製造混亂,二是嫁禍警察,去煽動其他人對警的仇恨,卑鄙至極。

【16﹕01】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昨日有人發起在全港多區大型商場聚集,最初叫口號、唱歌,好快示威者按捺不住,衝入店舖破壞。昨日下午2時許,暴徒闖入酒樓,翻檯,令食客受驚,「想食安樂茶飯都唔得。」亦有暴徒將雜物由高層擲至下層,亦有暴徒與途人爭執,以噴漆噴向一名女子,只因大家意見不合;至傍晚,暴徒懷疑一名女子的手機拍攝現場示威者大頭,單憑懷疑就無理要求她出示手機檢查,當她拒絕時,就拉扯、指罵,甚至以雨傘打她,搶走及破壞其手機,「暴徒的言行令人大開眼界,是暴徒的境界,明明自己錯都可以委過於人。」郭表示,女子被人打爛電話後,因為仍然保持冷靜接受訪問,就被暴徒批評其行為不尋常,存心挑釁示威者,「根本就係滿口歪理。」

另外,昨日下午九龍灣德福商場,示威者走至目標店舖及食肆,要求食客離開及塗鴉外牆,行為不但令人煩嫌,也觸犯香港法例,警方絕不容許商場變為無王管的地方,一旦見到暴力事件發生,先後進入商場進行拘捕行動。沙田新城市。不過警方執法時,暴徒及他們的支持者不斷包圍指罵、甚至阻礙執法,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更有暴徒嘗試搶犯,投擲煙霧餅。他問暴徒的支持者,如果當日被翻檯、被襲擊的是他們的朋友及市民,他們是否仍然包庇暴徒。警方必須指出,不會阻礙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在沙田,警方共拘捕12人,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而在九龍灣警方拘捕四人,,涉嫌非法集結、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襲警及普通襲擊。

至晚上,有示威者集結在旺角一帶,人群情緒高漲,為免出現以往的暴力事件,警方一度高姿態巡邏、戒備及截查可疑人。整個晚上,暴徒不斷再旺角進行破壞安寧的行為,包括在馬路上放磚阻塞交通,又襲擊一輛由便衣警員駕駛的私家車,將雪糕筒掟向車,甚至向警投擲玻璃樽,警方逼不得已使用武力驅使,包括催淚煙。午夜過後,暴徒暴力升級,拋開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一帶的燈柱及交通燈電箱縱火,又在山東街附近放煙火,警方進一步以催淚煙驅散。他希望香港市民看清是「暴徒先破壞縱火,先用暴力,警方才用武力作相應行動。」警方由今年十月起,接獲逾1200宗報案,涉及897個地點,被暴徒破壞,數字仍未計算未報案的事件。

昨日(15日)有網民發起多區午間「和你Shop」示威活動,沙田及九龍灣商場均受到破壞,警方於多區拘捕多人。昨日沙田新城市廣場有大批示威者聚集,防暴警員多次進入商場進行拘捕行動。行動中,警員共拘捕10男2女,年齡介乎14至27歲,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等;九龍灣德福廣場亦有4人被捕。

有網上片段顯示,警方於沙田拘捕一名示威者期間,一名男子以腳將一個疑為「錘」狀物體踢向警方範圍,一名警員再用腳將物品踢向後方,事件引起質疑。

入夜後,旺角出現堵路及縱火情況,警方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至凌晨一名浸大編委會學生記者,疑被催淚彈擊中顴骨,並傷及右眼,面、眼淌血。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及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今日下午交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