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軍裝警涉「私吞」市民報失銀包 警查15個月後落案控盜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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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守機場警區1名軍裝警員去年涉「私吞」失物被捕,警方調查15個月後,今(12日)正式落案檢控。該名26歲警員去年2月駐守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時,有市民拾來一個內有約5萬元現金的銀包,他疑未有按正常程序「落簿」,更疑將銀包佔為己有。他落更後,失物主人到報案中心領取失物,接班警員發現未有相關紀錄,最終東窗事發。該名警員被拘捕,之後獲准保釋候查。相隔15個月後,警方今日(12日)正式落案檢控他一項「盜竊」罪,明日(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於去年2月13日晚上約10時,1名31歲姓楊本地女子於機場拾獲一個內有約5萬元現金的銀包,並把該銀包交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由當值警務人員處理有關財物。據悉,當時當值的警員未有按正常程序將失物登記。

當晚約11時15分,失物主人到該個報案中心認領有關財物,接班的當值人員發現未有相關紀錄,懷疑財物被盜去。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於翌日凌晨約2時50分,在機場警區拘捕1名26歲姓馮警務人員涉嫌「盜竊」。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被捕警員事後獲准保釋候查。經近15個月調查後,警方正式落案檢控他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明日(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