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困漢錘劫找換店落網 大部分贓款已用作還債

撰文:陳諾希 丘啟謙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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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15日)元朗青山公路一間找換店,遭男賊持錘仔闖入劫去約18萬元現金。昨日(20日)警方於屯門拘捕涉案的36歲姓户本地男子,他報稱無業,因為財困遂行劫。警方指,疑犯行劫後兩度登上的士逃往八鄉,其後兩名曾接載疑犯的的士司機,記得疑犯身形相對肥胖、廣東話不太純正的特徵,於是向警方提供線索,將犯人繩之於法。

元朗警區刑事總督察歐陽德表示,事發在8月15日下午約5時,一名男賊戴着鴨舌帽、手套及口罩,闖入青山公路元朗段地下一間找換店。男賊用錘仔打爛一個防盜閘的鎖頭,其後進入找換店的櫃枱,使用錘仔指嚇店員,劫走一批港幣及人民幣,總值共18萬港幣。賊人整個犯案過程約30秒,得手後逃去無蹤。

警翻查天眼 賊人犯案後登上2輛的士

警方於現場檢獲賊人用作行劫的錘仔,並於附近的後巷檢獲賊人身穿的衣物及手套。歐陽德指,警方沿賊人的逃走路線,並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賊人曾經登上兩輛的士,包括一輛市區的士及一輛新界的士,駛至八鄉附近村落。

警方經分析及調查後,鎖定該名男賊人的身份。歐陽德指,案中兩名的士司機,因記得疑犯身形相對肥胖、廣東話不太純正的特徵,向警方提供資訊,協助將賊人繩之於法。

被捕男子36歲無業 大部分現金已用作還債

昨日(20日)下午約1時半警方展開拘捕行動,探員於賊人位於屯門區的寓所樓下,拘捕該名36歲姓户本地男子,他報稱無業、沒有三合會背景。探員在持有法庭搜查令下,於單位檢獲賊人犯案時所身穿的衣物及波鞋。警方相信疑犯因為財困行劫,大部分現金已用作還債之用。

歐陽德指,初步相信疑犯案發前,曾經於屯門市內一帶視察找換店情況。另外,疑犯目前被扣留調查,警方將會暫以「搶劫罪」檢控他,並將向法庭提出申請希望將疑犯還押。歐續指,行劫屬於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