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上買槍械組件砌氣槍被捕 警檢兩支氣槍及伸縮棍

撰文:楊婉婷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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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41歲男子涉嫌藏有氣槍及伸縮棍。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潘崇禮督察表示,秀茂坪警區重案組接獲線報,指有人在網上購買槍械組件,然後改裝為氣槍。探員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鎖定一名涉案男子。至今日(7日)晚上7時半,人員突擊搜查秀茂坪邨一單位,並搜獲兩支氣槍、一支伸縮棍、兩罐氣槍金屬子彈及一個氣槍瞄準器。警方以涉嫌「管有仿製火器」及「藏有違禁武器」拘捕該名41歲男子,他被捕時未有反抗,報稱在私人公司工作,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第1隊跟進調查。警方正調查兩槍曾否發射,會交由槍械法證科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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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7年。另外,根據第217章《武器條例》,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1萬元。警方呼籲,任何人管有槍械,而發射能量超過兩焦耳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