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監警會「捉鬼」問卷尋洩密者無果 文件將加標記保密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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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去年審核前警司朱經緯在雨傘運動毆打市民鄭仲恒的投訴期間,內部資料包括朱以「手臂的延伸」作辯、投票結果等,在多間傳媒報道曝光。監警會事後成立特別專責小組,向委員及秘書處職員發問卷調查「消息」來源,早前已完成研究,未能找出洩密者,但推出新保密措施,包括限閱文件加標記等。不過有委員不認為監警會保密制度失效,指朱經緯案是個別事件,「洩密可能因有委員、職員或警方人員對事件有強烈想法。」亦有委員指,洩密可能只是無心之失。

監警會在審視朱經緯的投訴時參考了12段相關影片。(DBC新聞截圖)

該特別專責小組是於去年9月監警會的內務會議,全體委員一致同意成立,由5名委員組成,檢視處理機密資料的內部程序和守則,檢視範圍包括所有和投訴個案相關的機密資料、傳媒報道及未經授權而被披露的資料。

外人入辦公室 職員須先電郵通知

據悉,監警會於今年3月,曾向委員及職員發出84份非強制提交的「捉鬼」問卷,內容包括有否傳媒在報道刊出前,曾聯絡他們;若知道是誰向傳媒披露資料,亦要寫出該人身分等,結果有約90%人交回問卷,期間又指示職員就相關新聞報道製作時間表,以圖記錄「消息來源」。同時又加強內部保安,凡有外人進入辦公室,職員均須以電郵通知全體人員,並在主要通道設欄柵,限制外人在辦公室活動範圍。

監警會指,未能證明資料外洩原因、途徑或是否與監警會人士有關。(資料圖片)

無證據顯示外洩原因途徑 或是否與監警會有關

就調查的結論,監警會發言人接受查詢時回應指,小組研究顯示,沒證據顯示或證明相關機密資料外洩的原因、途徑或是否與監警會人士有關。不過監警會指,小組向委員會提出多項提升資料保密的建議,並獲委員會接納,包括限閱文件上加設標記,以便辨認收件人;每隔6個月向委員及職員傳閱保密責任的條文及協議,以確保投訴人及被投訴人獲公平、公正對待。

有時洩密只是無心之失,例如人員在公開場合討論個案時隔牆有耳。
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
謝偉銓早前成立智庫「思籌知路」,研究城市規劃及土地發展問題。(資料圖片)

不過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認為,新措施難以完全杜絕資料外洩問題,「新措施有提醒作用,但畢竟資料的經手人越多,便越難偵查洩密原因。有時洩密只是無心之失,例如人員在公開場合討論個案時隔牆有耳。」

雨傘運動的投訴個案拖得太耐,而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洩密可能因有委員、職員或警方人員對事件有強烈想法。
監警會委員梁繼昌
梁繼昌認為,有人洩密是對監警制度信心不足。(資料圖片)

身兼監警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則稱,有人洩密是源於外界對制度信心不足,「如果制度夠透明、令人覺得做到野,就無人需要洩密。」他又不認為監警會保密制失效,「雨傘運動的投訴個案拖得太耐,而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洩密可能因有委員、職員或警方人員對事件有強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