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單車違法 兩日發163張傳票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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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一連兩日(22及23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朝陽(GOLDENSUN)」打擊單車違例行動,針對騎單車人士晚間沒亮燈及其他嚴重單車違例事項執法,包括無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規定、單車載人、鹵莽或不小心騎單車等,合共發出了163張傳票。
警方表示,會繼續採取相關執法行動,呼籲所有騎單車人士遵守交通規例,特别在晚上騎單車時,必須在車頭亮起一盞白燈及在車尾亮起一盞紅燈;另外,市民切勿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逆線行駛或一邊踏單車一邊使用手提電話等,否則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