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屋邨三屍案|父母或憂子女受苦同赴死 專家:不應剝奪生存權利

撰文:陳蕾蕾
出版:更新:

長沙灣蘇屋邨發生三屍倫常慘劇,一名32歲母親疑攜同10歲子及6歲女尋死同赴黃泉。今早36歲朱姓男戶主返回荷花樓住所時,發現單位煤氣洩漏,消防破門後發現其妻子及兩名年幼子女昏倒屋內,送院搶救不治,而涉事單位內的煤氣喉疑遭割斷。
臨床心理學家鄒凱詩指,父母攜同子女尋死,或因擔心子女留在世上會「好受苦」,她提醒父母不應剝奪小朋友生存的權利,「你生佢出嚟唔代表可以決定佢生命嘅長短。」她續指,經歷身邊人身亡的倖存者,應及早檢查自己的情況。

父母不應剝奪生存權利

臨床心理學家鄒凱詩表示,有意尋死的人一般患有抑鬱情況,對世界感到非常灰暗,甚或覺得「留喺到好受苦,都無乜希望」,認為死亡是解決的方法,又會認為子女留在世上「好受苦」,對於子女留下感到不放心,因此選擇攜同子女一同尋死。她提醒,父母不應剝奪小朋友生存的權利,「你生佢出嚟唔代表可以決定佢生命嘅長短。」

倖存親屬或患上抑鬱症

另外,經歷身邊親友自殺的倖存者,較大機會因而患上抑鬱症,包括會非常自責,容易觸景傷情,又會後悔應及早阻止相關情況。她呼籲倖存者檢查自己情緒,「唔好諗住自己無嘢,畀專業人士診斷下」,其身邊人多陪伴他們,並在處理身後事時提供幫助,而倖存者有需要亦可搬離家中以免觸景傷情。

鄒凱詩續指,自殺往往不能以單一原因理解,或出於不同的原因,包括家庭﹑經濟等情況,尋死的念頭會潛伏一段時間。她指,有意自殺的人一般會有先兆,包括會預先交代遺言﹑將心愛的物品轉贈他人,或事先進行一些計劃及準備,如寫遺書等等。至於情緒方面,他們往往會出現情緒低落情況,對周遭事物失去動力。她呼籲應留意身邊人是否有情緒不隱情況,若身邊人出現相關情況應及早勸喻對方求醫,盡量多陪伴對方,同時收起危險物品,令對方打消念頭;如發現對方尋死傾向極高時,應因應情況立即求醫。

+2

翻查資料,過往亦曾發生父母攜子女尋死的倫常慘劇。
2019年2月24日,將軍澳善明邨善禮樓,一名55歲母親餵23歲兒子服老鼠藥後,再用充電線勒斃他,警方將案件列謀殺及企圖自殺案處理,拘捕55歲母親。
2018年8月7日,44歲單親媽媽因感情問題,在大角嘴亮賢居住所與7歲女兒燒炭同告不治。
2018年7月24日,觀塘油塘邨華塘樓一名35歲單親媽媽,將4歲女兒及女傭安排離家後,留下遺書即揮刀自斬放血,再狠心將2歲半大兒子掟落樓後復跳樓亡,其子重傷,警方將案列為企圖謀殺及自殺調查。
2018年2月27日,沙田一名45歲女子疑因思念亡夫,在石門工業區一七人車內偕9歲兒子在七人車內燒炭自殺身亡。
2017年4月5日,45歲婦人與丈夫婚變,偕9歲女兒從將軍澳蔚藍灣畔墮下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