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帽山打擊超速踩單車 警方票控6名單車人士

撰文: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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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於今日(8日)在荃灣大帽山荃錦公路進行雷射槍偵速行動,針對於馬路超速騎單車行為,為減少因騎單車超速而引致的交通意外。行動中,警方以傳票檢控6名騎單車人士,涉嫌超速行駛。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1條,超速駕駛,凡於道路上駕駛車輛(包括單車),速度超過每小時50公里或第40條所指該道路現行的其他速度限制,即屬犯罪,可處罰款$4,000。
警方呼籲各騎單車人士,超速駕駛可以導致致命交通意外。警方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