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爆車窗及投擲懷疑腐液 警譴責葵涌及東涌兩宗疑針對警員案件

撰文:鄧海興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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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3日)凌晨,在「香港警察」facebook專頁表示,昨日(12日)葵涌及東涌分別發生針對警員的嚴重違法案件,不單肆意挑戰法律,更嚴重危害公眾安全,警方予以嚴厲譴責。
警方指,昨日下午3時許,有不法之徒懷疑在葵涌邨停車場,刻意破壞警員車輛後逃去;晚上9時許,有人虛報東涌富東邨發生打鬥案,警員在場調查期間,有懷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容器從高處向警員投擲,相關容器跌於地面後爆開、液體四濺,情況極度危險。
目前相關案件,分別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3661 2964)及新界南總區重案組1B 隊(6217 9907)接手調查。警方呼籲市民提供資料,並嚴厲譴責不法狂徒危害公眾安全和針對警員的違法行為;重申「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腐蝕性液體」是極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警方表示,涉案警員私家車,停泊於葵涌邨一停車場內。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一名男子以滅火筒毀壞該車車窗,案件列作「刑事毀壞」處理;而富東邨東盛樓對開懷疑虛報打鬥案,警員到場並未發現有人打架,但有一個裝有懷疑腐蝕性液體的水樽從高處墮。案件由「在公眾地方打架」改列「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處理。

今日晚上8時,大批軍裝警員手持盾牌,到富東邨東盛樓上門進行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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