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旺角毒窟 檢冰壺、針筒拘3男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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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3日)中午,警方根據線報,突擊搜查旺角奶路臣街一號一單位,檢獲少量懷疑冰毒、20粒懷疑氟硝西泮(十字架)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壺、針筒、錫紙及打火機等。現場3名男子年齡介乎32至65歲,分別涉經營毒窟、販毒及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2,000元,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毒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