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間旅行社誇大員工人數呃284萬元防疫津貼 62人涉串謀詐騙被捕

撰文:鄧栢良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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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嚴重打擊本港旅遊業,政府4月曾推出「防疫抗疫基金2.0旅遊業支援計劃」,向旅行代理商發放一筆過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津貼。但有7間本地小型旅行社卻窺準機會,刻意誇大實際員工人數、使用虛假糧單、強積金供款紀錄,意圖騙取約284萬元津貼,惟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在審批時已發現有可疑,津貼並未批出,反而轉介警方跟進。警方經調查後,以「串謀詐騙」拘捕62人,當中包括8名旅行社董事,他們亦涉嫌提交虛假文件及招攬親友參與行騙。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支援)督察盧偉德(左)、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何兆東(中)及灣仔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鄧伊娜(右)。(黃偉民攝)

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何兆東交代案情指,政府於今年4月18日推出「防疫抗疫基金2.0旅遊業支援計劃」,計劃下持有效牌照的旅行代理商,可按公司員工人數,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申請一筆過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津貼,員工越多,獲資助的金額越多。而因應旅行社的規模,個別受僱員工每人亦可獲3萬元的津貼。

本年4月至6月期間,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接獲約34,000宗相關申請,累計資助超過1.5億元。而警方於9月起接獲旅遊代理商註冊處的轉介及報案,指懷疑有個別公司大幅增聘員工、誇大實際員工人數、使用假合約及假糧單,意圖騙取更大額的津貼。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下,旅行社增聘員工並不尋常,灣仔警區刑事部於11月至12月就7宗有關旅行代理商及職員詐騙防疫抗疫基金的案件,展開名為 「鼓浪行動」的拘捕行動 。

旅行代理商註冊審批時發現有可疑 津貼從未批出

行動中,警方以涉嫌「串謀詐騙」一共拘捕62人,包括涉案8名公司董事、懷疑虛報受聘的員工及董事的親友,當中有30男及32女,年齡介乎19至62歲,他們報稱職業包括金融從業員、商人、售貨員、文員、建築工人、廚師及學生等。年紀最大的報稱已退休,所有被捕人士已經獲准保釋,警方正向律政司徵求法律意見。

該渉案7間公司分別串謀騙取防疫抗疫基金合共港幣284萬元,其中最大一宗申請涉款41萬元。由於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在審批申請文件時發現有可疑,該筆津貼從未批出,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於9月將案件轉介警方跟進。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支援)督察盧偉德(左)在講述案情。(黃偉民攝)

7間旅行社涉報大數、使用虛假糧單、強積金供款紀錄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支援)督察盧偉德指,有意申請防疫抗疫基金的旅行社須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提交表格,另附加員工名單、強積金供款紀錄、更表、公司稅單及單據等,津貼金額視乎2020年3月31日當日的職員總數而定。

警方調查發現案中7間小型本地旅行社員工人數有可疑,在今年2月至3月間,職員不尋常地增長。根據往年續牌的週年報表,相關公司原有員工僅介乎於2至5人,惟今次提交津貼申請表上卻誇大實際員工人數至11及20人不等。由於員工人數不合比例地增加,令警方懷疑旅行意圖騙取更大額的津貼。

警方調查後發現7間公司涉嫌提交虛假僱傭合約、虛假糧單等文件,部分員工從未見過僱傭合約、從未在旅行社全職或兼職工作,甚至未聽過公司名稱。警方亦發現僱傭合約的實際簽署日期、員工實收薪金與僱主遞交的資料有出入。基於以上疑點,警方於本年11月至12月拘捕騙徒。

行動中,人員檢獲一批文件、電腦、手提電話、銀行記錄及懷疑經過改動的商業登記證和商業營運照片。所有被捕人士已經獲准保釋候查,分別須於12月及1月向警方報到。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指涉案旅行社主要是規模非常小的本地小型旅行社,其辦公室多位於一些工商大廈內的單位,當中有旅行社甚至沒有在辦公室門外掛上招牌。(黃偉民攝)

8名董事招攬親友參與行騙 要求親友提供個人資料

灣仔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鄧伊娜指,涉案7間旅行社是規模非常小的本地旅行社,部份旅行社從事境外或境內酒店預訂服務,部份則經內地旅遊中介去接收內地旅客。被捕8名董事為犯罪主腦,他們主要招攬身邊親友參與行騙,聲稱會為他們申請資助,並要求他們提供個人資料。他們大多從未在公司工作過,部份人只在旅行社擔當自由工作者,但董事申請資助時,卻報稱他們是全職合約員工。

旅行社辦公室位於工商大廈 部份門口無掛招牌

所有被捕人士均在知情下提交個人資料,有人為取得賠償金作報酬,惟7間公司背後並無聯繫。涉案旅行社的辦公室大部份位於工商大廈內的單位,部份是單位內再分租的房間,亦有一些租用服務式辦公室,當中有旅行社甚至沒有在辦公室門外掛上招牌。

警方呼籲,是次資助計劃目的是希望能夠減輕受疫情影響的行業所面對的財政負擔,讓營運者可以繼續經營。而政府昨日(17日)已經宣布推出第四輪防疫基金。所有相關部門將會認真審批所有申請,如發現有不法之徒以欺詐手段意圖騙取資助的情況,相關部門會立即轉介警方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調查,將犯案人士繩之於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因為一時貪念鋌而走險騙取資助。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的「串謀欺詐」罪,均屬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嚴重打擊本港旅行業,政府4月曾推出防疫抗疫基金2.0旅遊業支援計劃,向旅行代理商發放一筆過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