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快相告票 揭大話冚大話 3人涉妨礙司法公正2被補1通緝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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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快相告票,車主2度提交「頂包」司機資料,警方追查後揭發有人大話冚大話,3人涉妨礙司法公正,當中男車主及女頂包被補,警方正追緝另一名相信是涉事司機的男子。
這宗過程複雜但方法愚蠢的案件,緣於去年12月28日,一輛私家車被警方偵速攝影機偵測到超速行駛。警方中央交通攝影調查組向32歲姓施私家車男車主,發出「提交司機詳情通知書」,其後該名男車主指一名女子為涉案司機,但警方經調查後,該名女子表示並不認識車主,亦沒有駕駛過其私家車,女子更透露,較早前曾跌銀包,疑遭人盜用身份。警方發現事有蹺蹊,遂再聯絡車主作調查。

至今日(3日)男車主帶同一名姓陳45歲女子到警署接受調查,並指女方為涉案司機。據悉,調查期間,有人用手提電話及WhatsApp與另一名男子聯絡,其間更提及陳姓女子會協助「頂包」事宜,2人聯絡其間疑走漏風聲,惹起調查警員留意,警員嚴詞查問下,有人始和盤托出,並承認電話另一端的聯絡人是真正涉案司機,而陳女是對方安排的「頂包」人物。警員於是拘捕32歲姓施男車主及45歲姓陳女子,2人同涉妨礙司法公正,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正追緝涉案司機,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

警方提醒「妨礙司法公正」為嚴重罪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7年監禁及罰款。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