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男子涉販毒藏毒 西九法院外被截獲斷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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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機動部隊人員昨日(2月19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外設置路障期間,截查一輛形跡可疑的輕型貨車,並在車上檢獲4支懷疑用作吸食「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24粒含有懷疑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彈及少量懷疑「冰」毒。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萬元。
經初步調查,該貨車上一名39歲本地男司機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藏有危險藥物」及「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各一項「販運危險藥物」及「藏有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今日(2月20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強調,政府已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及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根據修訂令,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在違反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