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上海街淫竇以「指壓」服務吸客 警拘64歲男管理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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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1日)下午展開代號「搜鷁」(STEMPICKER)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及等證物,包括一塊印有「指壓」的廣告牌,列明價格及營業時間。
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內拘捕一名64歲姓高本地男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被捕人已被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5月8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