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大埔廣福坊地下竹館 拘負責人及16名賭客 檢逾2,000元現金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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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4月7日)下午約4時突擊搜查大埔廣福坊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單位內1名69歲姓蘇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單位內13名本地女子及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43至7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5張電動麻雀枱、10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2,260元現金。

該名69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另外16名被捕人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4月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搗大埔地下竹館,拘17名男女。(警方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