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入境處打擊油尖區黑工掃黃 33人被捕包括僱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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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4月1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的打擊非法入境者、打擊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33人。

行動中,人員拘捕25名內地女子、3名外籍女子、1名本地男子、1名內地男子及3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18歲至51歲,分別涉嫌「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聘用非法勞工」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及入境處人員拘捕33人。(警方圖片)
警方及入境處人員拘捕33人。(警方圖片)
警方及入境處人員拘捕33人。(警方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