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福榮街搗無牌按摩院 拘4女包括兩主持 檢按摩油及床單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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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日)突擊搜查深水埗福榮街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按摩院,檢獲按摩油及即棄床單等證物。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50歲及一名49歲女子,涉嫌「管理無牌按摩院」及「協助管理無牌按摩院」;同時亦拘捕2名分別37歲及48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會繼續全力打擊有關罪行,以維持社會治安。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同時,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