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巡查15間處所兼搗煙窟 檢毒品包括依托咪酯煙彈 15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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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旺角警區行動部、反三合會行動組及牌照課,昨日(12日)在區內展開代號「犁庭掃穴」的反罪惡行動。警員共巡查15間處所,截查182名男子及134名女子,並於亞皆老街一間遊戲機中心及砵蘭街一間麻雀館內分別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34歲至54歲,其中1名女子涉嫌「外出時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被捕,2名男子則是通緝人士。

行動期間,警員突擊搜查在山東街1個住宅單位,搗破1個懷疑煙窟,檢獲1支懷疑氣槍、4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煙彈、少量冰毒、海洛英及霹靂可卡因、吸食工具及約1,300元現金。該單位內1名41歲本地女子涉嫌「經營煙窟」、「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仿製火器」被捕。單位內另外9男2女,年齡介乎28歲至71歲,涉嫌「服食危險藥物」被捕,其中1名男子亦涉嫌「外出時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5.6萬元。

警方拘捕15人,被捕人遭帶署扣查。(資料圖片)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該2名被通緝的男子因盜竊和欠交罰款而遭到通緝。

根據香港法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不得開設、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吸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