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3童強行扯爛夾公仔機膠板 偷4隻Labubu被捕 疑一時貪心犯案

撰文:陳傲淇 黃學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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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31日,荃灣一間夾公仔鋪發生失竊案。有賊人進入店舖,強行扯爛夾公仔機出入口的膠板,再盜取4隻價值1千元的Labubu公仔。警方經過翻查大量天眼,前日(11日)展開拘捕行動,以「刑事毁壞」及「盜竊」罪拘捕3名年齡僅11至13歲的本地男童。警方表示,3被捕人趁暑假相約出街遊玩,因一時貪心而犯案。

今年7月31日,荃灣一間夾公仔鋪發生失竊案。有賊人進入店舖,強行扯爛夾公仔機出入口的膠板,再盜取4隻價值1千元的Labubu公仔。(黃學潤攝)

3名小五至中一男童暑假出街遊玩 一時貪念偷取4隻Labubu

警方於7月31日接獲一名本地男子報案,指位於荃灣區內廣場的夾公仔機舖內,其中一部夾公仔機出入口位置所安裝的膠板被強行扯爛,並發現4隻總值港幣1,000元的公仔被偷竊。上址閉路電視顯示,當日下午4時至7時,3名男童到上址店舖徘徊,趁無人發現時,一名男童先從夾公仔機的出入口位置,伸手入內將阻隔的膠板扯爛,再偷取機內的4隻公仔,3人得手後逃去。

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督察陸詠雪指,警方深入調查並翻查「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鎖定目標人士,前日(11日)作出拘捕行動,在天水圍區成功拘捕3名年齡介乎11歲至13歲的本地男童,同時成功起回疑犯當日犯案時身穿的衣著,以及被盜竊的4隻公仔。現場所見,有關公仔為Labubu。3名男童分別就讀小學5年級及中學1年級,趁放暑假相約出街遊玩時,因一時貪心而犯案,現時獲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及警方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督察陸詠雪交代案件。 (黃學潤攝)

荃灣區夾公仔盜竊案今年錄得32宗 暑假發生15宗

警方表示,新界南總區涉及夾公仔機的盜竊案,從今年年初至8月12日,已錄得32宗。當中有15名被捕人為年僅10至20歲的青少年,15人中有14人報稱為學生。而單單在過去暑假期間,即7月初至昨日(12日)短短一個半月時間,區內已錄得15宗與夾公仔機店有關的盜竊案。當中5人為青少年,包括本案3名被捕人,4人報稱為學生。而案中最年輕的僅為一名小五學生,情況值得憂慮,為社會敲響了警鐘。

警方重申,犯法就是犯法,在過往的案例當中,被捕人不會因為年齡成為脫罪的理由,即使被捕人未滿18歲,亦可被判處監禁及留有案底,前途盡毀。而即使偷竊的物品價值為多少,這種行為對於青少年的人生,都會留下一個不能磨滅的汙點,前途盡毀。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指,店舖盜竊行為絕對不是「小過失 」,而是一項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及刑事毀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

警籲家長多關心子女 店舖加強防盜措施

警方呼籲家長,應多關心子女生活,特別暑假期間,他們因空閒時間較多,或會誤交損友。家長需留意一些異常情況,觀察子女會否突然擁有大量現金,或家中多了一些貴價稀有的玩具。家長應教育子女正確的價值觀,讓青少年明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更要清楚違法行為會招致嚴重後果,不要因一時貪念犯下刑事罪行。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於過去一星期,在區內不同熱門的夾公仔機店舖作防罪宣傳,亦提醒不同種類的零售店舖、藥妝店及夾公仔店,以及物業管理公司和店舖東主,要留意店內財物的安全,加強保安措施,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警方建議,沒有人看管的夾公仔機店舖,要加強機箱的防盜設計,提升安全效能,例如用一些高強度的防盜鎖板,以防案中被捕人輕易扯爛。警方亦建議,商場及店舖附近可安裝一些高畫質的閉路電視,覆蓋所有的死角,以監控異常活動。另外,工作人員要不定時地巡查店舖,確保公仔機的日常管理妥當。店舖亦可加設一些警示的標語或海報,提醒市民盜竊罪的嚴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