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火鍋放題塞食材落袋|律師指可構成盜竊 提醒任食不等於任拎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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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光顧荃灣一間放題火鍋店,涉狂塞食材入玻璃器皿、膠盒、膠袋,再放入環保袋內,疑企圖「打包」帶走,被職員踢爆後交還一整袋食物,內有多款生猛海鮮、肥牛、出前一丁等,引起廣泛討論。

雖然店方並無報警處理,但該對男女的行為有無干犯刑事罪行?《香港01》就事件向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查詢,他認為該對男女事先已準備相當多的器皿,而裝載的食材包括貴價海鮮,其行為已超越店方所可容許進食的份量,足以證明其企圖,當他們取走食材一刻已可構成盜竊罪,最高可判監10年。即使今次該男女在將食材取離店舖前已被職員揭發並交還所有食材,仍有機會觸犯企圖盜竊罪。他藉機會提醒市民,莫以為任食等於任拎,「唔好搏懵」,否則或惹上官非。

職員向一對男女顧客稱,有閉路電視拍得兩人將食物放入袋中,著交還食物,男子聞言從一保袋中取出一袋載海產的透明膠袋。(讀者提供網上轉發影片)

據悉,事件於昨日(27日)中午,在荃灣廣場一間火鍋店內發生,店方事後並無報警。該對男女曾光顧過兩、三次,今次欲帶走食材被發現,付款離開時並無就行為致歉。該店賣點是設有水池確保海鮮生猛,包括鮑魚、三點蟹、海蝦等,食客可即撈即煮。

《香港01》記者昨晚到該店向職員了解事件,有職員稱片中職員已下班,公司指暫不便受訪。有人則透露,從事放題火鍋工作多年,憑經驗會觀察得到有異樣的客人,行為舉止閃縮便會多加留意,過往亦曾捉到企圖帶走食材的顧客,但今次片中客人欲取走的量較誇張。此外,即使職員當場截獲客人偷食材,只要他們配合交出,店方一向不會報警,也不會將其列入黑名單,但相信客人偷過一次後,大多不會再光顧同一店舖。

陸偉雄今日(28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他指出,雖然店方以放題任食作招徠,客人可以食到飽,但並不代表可以任拎。今次片中男女不僅進食,更帶同器皿及環保袋等,到店內取走大量海鮮,「仲要唔係下價貨,係貴價食品」,其行為已超出店方可容許進食的份量,且店方不曾批准食客可帶走食材,男女亦沒有詢問過是否可帶走。故他們取走食材一刻,已可構成盜竊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10年。

他又提到,片中男女在欲帶走食材前,已被職員截停及勸告,最終雖然他們交還食材,但若店方仍想追究並報警,男女亦有機會觸犯「企圖盜竊」。

今次店舖選擇以務實方法處理,僅出言勸告而不鬧上法庭,「當佢哋(客人)唔識法律啦」,陸偉雄認為值得讚許。他並告誡市民大眾,不要以為任食等於任拎,「如果係咁你入廚房拎都得啦」。

男子在職員再三勸喻下,再取出肥牛。(讀者提供/轉發影片)

該段影片在社交平台瘋傳,片中所見,男職員手持托盤,走近一張二人檯,客氣地向男女顧客表示:「CCTV打電話落嚟,見到係咪唔覺意攞咗啲嘢食落個袋?」起初兩人未有承認,職員再禮貌勸喻:「麻煩攞返出嚟,因為睇住我做緊嘢,攞返出嚟就簡單啲,因為食物衛生啦始終都,食到全部可以係度食」。男子其後目無表情地從身旁一個黑色環保袋中,取出一個膠袋,袋內裝載了海產,職員頗為震驚稱:「咁大袋」。

但職員察覺到男女還藏起了其他食材,催促道:「嗰啲攞返出嚟」,男子聞言否認,稱其他食物不是店方所有。職員堅持,「嗰啲牛肉應該係我公司,唔好意思,攞埋出嚟,仲有啲蝦呀盛,不如成盒攞出嚟好嗎?始終都要保障返顧客,食幾多唔緊要,我哋大把時間,但就唔可以攞走,因為張貼晒出嚟,麻煩晒。」

男子其後先徒手從袋中抓出一大把肥牛,放在檯上。他似乎有點緊張,忘記手才剛碰過牛肉,便用雙手抹臉及掃過頭髮。在職員再三要求下,兩男女輕聲交談後,男子最終交出一整個環保袋,職員見狀大為震驚,「成袋呀?」過程中男女並無吵鬧,亦沒有激烈反應,也不曾道歉。

職員隨後以托盤將食材全部取走,放在一輛推車上檢查,驚揭整袋均是食材,遂匯報並記錄事件,「啱啱向A49,見到個客盜取比較多嘅食材拎走」。鏡頭所見,盜取的食材以一個大膠盒裝載,包括蝦、生蠔、鮑魚、蟹、魚片、肥牛,部分鮮蝦仍然生猛郁動。

影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對於男女的行為,一面倒地批評「愈來愈多無恥之徒」、「真係要搵窿捐」、「肉酸,失禮」;但亦有網民認為,不應讓影片流出,「個客係唔啱,但都不用影埋個樣出來比人公審。你可以報警,但張(將)人放上網有d(啲)過。」、「唔合作都唔可以擺上網,佢犯法,你可以報警,但唔可以拍人片」,但有網民反駁「咁貪心抵影啦」。另有網民讚許職員表現,「嗰位員工嘅處理手法同語氣都幾專業」、「職員講嘢十分大方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