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長者墮電騙被呃219萬 警拘5人最細16歲 雙程證男監督交收過程

撰文:林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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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電話騙案仍然猖獗,騙徒會致電長者訛稱為其子女或朋友,以干犯罪案需要保釋金及賠償等理由騙取金錢。警方於11月6至8日期間展開執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跨境電騙犯罪集團,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4名男子及1名少女,年齡介乎16至34歲。5人涉嫌與今年10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騙取約219萬元,其中涉款最高的案件為有騙徒假裝受害人兒子,訛稱急需金錢,最終騙取受害人70萬元。警方更發現犯罪集團會派出內地骨幹成員持雙程證來港,監督整個交收過程。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譚頌琪指,警方一直留意「猜猜我是誰」犯罪手法(林澤鋒攝)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譚頌琪表示,警方發現有犯罪集團招募多名本地人作收錢傀儡,負責向受害人收取贓款。經深入分析,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展開名為「紅杖」的執法行動,於11月6至8日在全港多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4男1女,包括一名持內地雙程證的集團骨幹成員及4名本地收錢傀儡,年齡介乎16至34歲。他們報稱旅遊顧問、倉務員、侍應、無業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5人涉及10宗發生於今年9月至11月於全港多區的「猜猜我是誰」案件,10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的受害人年齡介乎67至93歲,全為退休人士。其中,被騙70萬元的受害人因收到騙徒電話,對方訛稱是其兒子並急需金錢。受害人不虞有詐,立即到銀行提取70萬元現金交給犯罪集團成員,最終發現受騙。

譚指,4名收錢傀儡協助犯罪集團處理數十萬元贓款後,最後僅有數百至一千元酬勞。警方相信,犯罪集團是透過朋友介紹和社交媒體的「搵快錢」群組吸納收錢傀儡。

行動中,警方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16至34歲。(林澤鋒攝)

此外,警方留意到犯罪集團為避免傀儡私吞贓款,會事前扣留傀儡人的身份證,並且拍攝傀儡人當日的外表作為紀錄。當傀儡人收到指示要去某地方收取贓款,犯罪集團會同時派遣一至兩名骨幹成員監督整個交收過程,並在傀儡人收到贓款後,隨即要求他到附近交出贓款予骨幹成員。及後,骨幹成員會即時將贓款存入犯罪集團的加密貨幣戶口。

調查亦發現,犯罪集團為逃避警方追查,不會依賴單一傀儡人收款,反而會同時聘用多個不同傀儡人,從而擾亂警方。另外,犯罪集團派出的骨幹成員為持內地雙程證人士,集團利用他們在香港短暫逗留的特點,增加警方追查案件時的難度。警方正調查犯罪集團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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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1)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

(2)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市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

(3)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信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

(4)任何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

(5)任何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開設銀行賬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帳匯款,均為詐騙;

(6)香港警方、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相關渠道發出通緝令,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7)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表示,會繼續與各地區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合作,強化長者防騙教育,並加強針對電話詐騙集團的情報網絡,致力偵破同類案件,保障社區中每一位長者的財產安全。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